有两项泡沫化后政府提出的两项方案对Berkshire特别受用,而我很后悔没有早一点就付诸实施,第一项是推动总裁不得列席的董事会,我总计担任十九家公司的董事,而通常的情况下,这个提案往往故意让事情复杂化而束诸高阁,在某些总裁非撤换不可的情况下,将有助于加速相关程序的进行,这方案没有任何坏处,同时还可带来正面的助益。
巴菲特
第二项改革是有关检举专线,也就是公司所有员工都能够有管道向我本人及董事会的积核委员会提供讯息,而不怕遭到申斥的管道,Berkshire极端的分权化,突显这项制度的重要性,在庞大如Berkshire的帝国,员工人数已达18万人,总部不可能知道所有事情,在我们收到的申诉中,大部份是「坐在我隔壁的人有口臭」之类的抱怨,但偶尔我也会收到本来不会被揭穿的子公司重大弊病,这些问题通常不容易经由正常的稽核管道发现,而是关于个人行为与企业常态,我想当初若是早一点实施,Berkshire将可以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