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7年初我們利用紡織事業產生的大量現金進入保險事業買下NationalIndemnity,一部份資金來自於盈餘,一部份則來自於減少紡織事業的存貨、應收與固定資產的投資,這次撤退的決策事後證明完全正確,即使由於Ken的管理營運大為改善,但紡織事業從未賺到什麼錢,即使是在景氣高峰的時候。波克夏後來持續多角化,始得紡織業的不良對於公司整體的影響越來越輕微,而我們之所以繼續來在紡織業的原因,我早在1978年便曾提過(後來也曾陸續提到)(1)該公司為當地非常重要的雇主(2)管理當局坦誠面對困境並努力解決問題(3)勞工體認困境並極力配合(4)尚能產生穩定現金收入我後來還說只要這些情況持續不變(我們也預期不會變),即使有更多更好的投資機會,我們仍會支持紡織事業堅持下去。
保险业
但事實證明第四點是錯的,雖然隔年1979年的獲利狀況還不錯,但之後卻耗用大量的資金,直到1985年中情況變得再明顯不過,若我們能夠找到合適的買主,即使賤價出售我們也不願意看到該事業被清算,但我們清楚這點,表示別人更清楚,沒有人會有興趣。我們不會因為想要將企業的獲利數字增加一個百分點,便結束比較不賺錢的事業,但同時我們也覺得只因公司非常賺錢便無條件去支持一項完全不具前景的投資的作法不太妥當,亞當史密斯一定不贊同我第一項的看法,而卡爾馬克斯卻又會反對我第二項見解,而採行中庸之道是惟一能讓我感到安心的作法。
我必須還要再強調一次,Ken與Garry兩個人都極具幹勁與想像力,努力地想要使我們的紡織事業經營成功,為了使公司持續穩定獲利,他們重新規劃產品線、生產流程與通路商配置,同時也大手筆併購了同業Waumbec,期望能夠發揮合併綜效(一個企業合併廣泛應用的名詞,用來解釋一些想不出有其他任何意義的購併案),但到結果最後一點用都沒有,而這一切都因我沒有及早結束這項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