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的诞生阶段
时间约为17世纪初—18世纪末。西方证券市场的最初萌芽,可以追溯到16世纪初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西欧,当时法国的里昂、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已经有了证券交易活动,不过,最早进入证券市场交易的是国家债券,而不是现在普及的股票。到了17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生产经营方式,即股份公司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股份公司的出现必然导致大量的股票、债券发行,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又经常有转让、变现的需要,于是,它们也就进入了证券交易的行列,并促进交易机构和系统的形成。
1602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股票交易所;
1773年,英国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在“乔纳森咖啡馆”成立,1802年获得英国政府的正式批准,它就是现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
1790年,美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宜布成立,从事政府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交易活动;
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在华尔街的一棵梧桐树下聚会,商订了一项名为“梧桐树协定”的协议,约定每日在梧桐树下聚会,从事证券交易,并订出了交易佣金的最低标准及其他交易条款,1817年,这些经纪人共同组成了“纽约证券交易会1863年改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这便是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
这一时期证券市场的特点是:信用工具比较单一,主要是债券、股票两种形式,而且往往政府债券占据主导;证券市场规模小,主要采用手工操作;证券市场行情变动较大,投机、欺诈、操纵行为十分普遍;证券市场的管理、立法很不完善,证券市场也较为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