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文件的内核、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的签署
(1)按照上述目录制作申请文件。
(2)内核及签署承销、保荐协议。
全套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保荐机构应向总部审核部提交内核。保荐机构总部审核部对内核申请文件进行预审后,提交内核小组进行审议。内核小;组审核通过后,保荐机构可与发行人进行协商(收取承销保荐费的金额需经公司领导同意),正式签署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
(二)向证监会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1.取得申请文件所需签章页
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后,保荐机构需按照内核小组的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成后,应履行“投行业务合同”的网上审批程序,取得作为申请文件组成部分的公司的签章页。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也应分别提供签章页。
2.申请文件的复印及制作光盘
报送正监会的发行申请文件包括一份原件和若干份复印件(首发3份复印件,公开增发为2份复印件),并需对申请文件的原件进行扫描,制作光盘,与纸版申请文件一并报送。
3.提交申请文件
保荐机构总部有专人负责与证监会进行日常接洽,掌握其接收申请文件的具体流程等相关信息。申请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光盘均齐备后,保荐机构可与总部联系,总部将对申请文件形式(如是否提供了原件,相关人员的签名是否齐备,有无遗漏必需的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协助经办人员农据i正监会的受理流程提交申请文件。
(三)证监会预审及初审会
申请文件报送证监会后,证监会将指定两名预审员(一名负责财务方面,另一名负责法律方面)专门负责对该项目的预审。
1.见面会
在预审员对申请文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后,证监会将通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召开见面会,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进行初步沟通和交流。见面会上,首先由发行人介绍其基本情况,然后是与预审员进行交流,回答其提出的问题。通常发行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保荐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项目主办人均应出席见面会,并准备10份左右介绍企业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
2.反馈意见及回复
见面会后,预审员将继续审核发行申请文件,并就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发行人出具书面反馈意见(以不超过2次为限)。接到书面反馈意见后,保荐机构需在反馈意见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发行人对反馈意见做出书面回复、按要求修改申请文件(主要是招股意向书)或补充提供相关文件。如预计不能在反馈意见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回复,保荐机构应在期限届满之前,与预审人员沟通,取得其谅解,并向正监会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
此外,在审核过程中,预审人员还将以电话等形式与投行人员进行口头交流(具体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项目主办人及其他主要经办人员的联系方式,均需在报送申请文件时,以联系表的方式报送证监会)。对预审人员的号口头提问,通常情况下只需进行口头回复,有其他明确要求的除外。
3.初审会
预审人员审核完毕后,证监会将召开内部会议(初审会或部务会),对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并形成初审会意见。如初审会要求发行人修改或补充申请文件,保荐机构需协助发行人进行相应的补充修改。在完成补充修改后,还应按照规定的份数准备提交发审委委员的申请文件。
(四)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及颁发核准批文
1.发审会前的通知及首发的预披露
依据初审会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订后,证监会将以提交申请文件的时间先后为主要依据,安排发行人接受发审委的审核。发审委将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最终审核意见,经发审委表决通过后,方可发行证券。
发审会召开前,证监会需将会议通知、发行申请文件和初审报告等,送达各参会的发审委委员(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的参会委员为7名,审核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参会委员为5名)。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在发审会召开5日前,证监会网站上发出“发审委会议公告”。如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则应同时在证监会网站上预披露招股意向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不需公开披露发审委会议召开通知
2.发审会审核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由发审委通过普通程序进行审核,7名发审委委员中,同意票数达到5票即为通过;非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由发审委通过特别程序进行审核,5名发审委委员中,同意票数达到3票即为通过。发审会结束后,对于审核结果,证监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
3.会后封卷及颁发核准批文
经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发行人,需按照发审会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订。在补充修订完成后,准备发行前,依据证监会通知的时间,进行封卷I.作封卷工作应依照证监会制定的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的有关处理程序进行,具体内容包括:发行人提供会后重大事项说明,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对发行人会后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出具专业意见:依据报送后的历次修改,对申请文件进行更新替换;在招股意向书或募集说明书上注明封卷稿字样及提交的时间,其后附的签章页,也应按照封卷日期重新签署。
封卷工作完成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依据证监会的通知向其提交“会后无重大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提交后,证监会将向发行人颁发正式的发行核准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