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支付清算有两套体系:
当你去ATM取钱时,用的是央行的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
当你用支付宝买买买时,用的是第三方支付的清算系统
这里先介绍第一部分:CNAPS。
1、当你在ATM取钱时,银行都做了什么?
我们先拿一个ATM取钱的例子来说明跨行业务的过程。
假如你拿着一张工行卡去建行的ATM取了100元,这时候就发生了跨行业务。
这个过程非常简单:
建行系统告诉工行系统,有个工行用户要在我这儿取100元,能不能让他取?
工行说,他的工行账户够扣100元,你先帮我给了吧!
建行ATM就吐出100元给你;
于是,你拿到了现金,同时你的工行账户也减少了100元。对你而言,整个交易就已经结束了。但是,建行先替工行给了你100元,这里形成了一个银行间的债务关系:工行欠建行100元。这100元何时还,怎么还,虽说是银行之间的事,但是只有等这100元还清了,银行才会把这笔交易当做是真的完结了。可见,银行的一次跨行取款可以分为支付和清算两个步骤。
2、支付和清算就是信息流和资金流
从你塞卡到ATM吐出钞票,这个过程称为支付(Payment)
工行还给建行100元,这个过程称为清算(Clearing)
支付反映的是交易的信息流,一般都是实时的。当你在建行ATM取款时,工商银行层面只是在它内部账户做了一次记账而已,工商银行的资金并未减少。但是建行和工行之间一定会发生实际的资金划转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清算反映的是交易的资金流。银行之间可以每天清算一次,也可以隔一段时间再清算,不过大多数情况下的清算都是非实时的。
现代社会的几乎所有商业行为,最终都会产生交易。而所有的交易,除了物物交换,最终都体现在银行账户间的资金划拨上,因此一个国家的支付清算系统(Payment and Clearing System)是最基础的工程。这个系统涉及两个问题:
信息流如何传递——即建行和工行之间以什么方式通信?
资金流如何清算——即工行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还给建行100块?
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就是我们要介绍的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CNAPS是逐渐演化而来的,在这个方案出来之前,为了解决信息流和资金流问题,我们经历了古代的票号,近代的手工联行系统,以及电子联行系统EIS。所以在介绍CNAPS之前,先让我们回到古代,看看古人是如何用票号和镖局来解决这两个问题的。
3、晋商的票号和镖局
早在清道光(1823年)年间,山西平遥商人就创立了“日升昌”等专门办理汇款业务的票号(古代的票号、钱庄就是现代银行的雏形)。著名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就是做票号生意起家的。
当时的票号支持异地汇款业务:
客户来日升昌汇款,交了银子之后,票号就开出汇票给客户。跟银行一样,票号也有总号和分号,客户可以携带汇票或者把票寄给亲人,只要凭票就可以到日升昌全国各地的分号兑出银子,分号给客户兑换之后先记内部账,日后再和总号清算债务。
从此之后,商人在城市之间贸易可以不用携带大量的银子。而汇票在不同城市的各个分号之间流转也形成了很多债务,有大量的银子需要周转,镖局就专为票号来运送银子以及为商人运送票据,有点类似于现在为银行押钞的威豹,不过镖局的手续费可是高达5%!
在这个时期,信息流和资金流如下:
汇票+账本(手工记账)是票号在支付环节的信息载体,解决了信息流问题;
镖局替票号运送资金,解决了资金流的问题。
4、联行信件和邮电局
到现代银行出现后,银行间开始了一套基于“同业头寸”的清算方式。
我们摘录网上的一段清算科普:
从两百年前老罗斯柴尔德打通不同银行间银票的通兑开始,银行间清算业务就一直延续到现在。当年,老罗斯柴尔德拉拢一帮银庄的掌柜跟他们商量,“以后我的客户拿着我家的银票可以到你家取金币,然后你再拿着银票到我家取金币,作为回报我也允许你的客户到我家取金币”。从这个时候开始,标志着现代银行的通存通兑业务就开始了。由于大多时候双方客户都有交叉,实际需要相互取的金币并不多:比如你的客户在我这里取了1000金币,我的客户在你那里取了800金币,然后我们两家一比对账本双方认可,你再给我200金币。再把银票一交换,我们双方的账就清了,这个过程就叫清算,其中比对账本的过程就是对账。
这段科普描述了银行间通存通兑的业务原理,其中有一些细节需要说明:
A 银行怕 B 银行的客户在 A 这儿取了钱之后,B 不认账。所以为了保险起见,银行之间会要求对方银行先来开个户并且存一部分钱进来作为备付金,或者叫存款准备金。这个备付金账户是专门用于清算的同业头寸户;
A 银行需要在所有银行都开户,才能实现通存通兑;
我们国内的银行显然也参照了这一套来实现跨行交易,银行之间互相都开了备付金账户。此时,每家银行都是一个清算机构,为银行间的资金往来做清算。
一直到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之后,我们国家确立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央行的备付金系统正式确立。此时,银行跨行的资金清算有两种选择:
用老办法,在所有有往来的银行开立清算账户清算
所有金融机构都在央行开立清算账户,由央行为商业银行统一清算
显然大家都想用第二个方案。然而在那个时代,央行能承担的职责是很有限的,各银行内部数据还没有集中,没有电子化的记账系统,国内甚至都还没有银行卡,客户要转账也没有满大街的ATM。总之一句话,国内的金融环境还没有达到让央行推行全国统一结算制度的客观条件。
为了满足跨行结算的需求,央行当时提出商业银行要“自成联行系统,跨行直接通汇,相互发报移卡,及时清算资金”。也就是说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及分支机构称为“联行系统”。同一联行内的资金结算,由联行总行自己做。这样,建行深圳分行和建行北京分行之间的资金清算由建行自己内部解决。跨银行之间要能支持直接汇款。跨行业务可以由央行清算,也可以由商业银行自己清算。这个各家银行系统很不智能,体验很差的时期,我们称为“全国手工联行”时期。
于是,每家银行都可以接受跨行的汇款,银行每天自行轧差,各种交易汇总计算后,需要告知其他行的交易信息写成一张张特定的公文,加盖印鉴后在银行间送来送去。这种公文叫做联行信件,而收发联行信件就是当时邮电局的重要业务。
可以说一直到1990年,我国的支付结算系统和明清时期的票号相比,并没有太大的改进。汇票和账本手工记账依然是银行在支付环节的信息载体,解决信息流问题。邮电局取代了镖局,为银行收发联行信件,但是效率依旧不高,资金在途时间往往在一周以上。至于资金流问题,则由商业银行自行结算和央行统一结算两种方式一起解决。
5、中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前身——EIS(1989-2005)
清算中心建成
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每天处理各类跨行业务的数量增多,各家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得非常复杂,由各家银行自行轧差进行清算变得非常困难。这种状况要求央行必须承担起一个全国清算中心的角色。
于是,央行在1989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改革联行清算制度的通知”。
随后在1990年,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建成,专门为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这个清算中心包括NPC和CCPC:
NPC(National Process Center,国家金融清算总中心)
CCPC(City Clearing Processing Center,城市处理中心)
全国电子联行系统EIS投产
1991年4月1日,基于金融卫星通讯网的应用系统——全国电子联行系统(EIS)开始试运行。EIS是人民银行专门用于处理异地(包括跨行和行内)资金清算和资金划拨的系统。它连接了商业银行、央行、NPC和CCPC。
EIS的业务流程
假设客户在深圳建行汇款给北京工行,通过EIS处理一次跨行汇款的流程如下:
商业银行(汇出行)接收其客户的汇款请求后,向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发报行)提交支付指令(转汇清单)。支付指令可以是纸质凭证,或磁介质信息,或联机电子报文;
发报行借记汇出行账户后,按收报行将支付信息分类、打包,通过CCPC经卫星地面小站即时发往清算总中心。如果汇出行账户余额不足,则该支付指令必须排队等到汇出行余额够扣;
清算总中心收到转汇电文,经记账并按人民银行收报支行将支付指令清分后,通过卫星链路即时发送到相应的收报行;
收报行对汇入行账户贷记后,以生成的纸凭证或电子报文方式通知汇入行;
汇入行作账务处理后,以来账的反方向,向汇出行发送确认的答复信息,完成一笔汇兑过程;
总中心和分中心每日核对无误后,轧平当日的电子联行账务,以存、借反映资金关系。就是说,各地的资金存欠差额,均纳入人民银行系统内反映。
在这个跨行异地汇款流程中,金融卫星通讯网和EIS系统解决了信息流问题;NPC和CCPC解决了资金流问题。从此之后,各个银行之间的跨行汇款就可以直接通过这样的电子化操作来完成了,客户的资金在途时间缩短到了一两天,这也算是中国金融系统的一大里程碑了。
6、央行支付清算系统(CNAPS)
1991年EIS试运行后,又发生了两件大事:
各大银行核心系统投产
各家商业银行的内部联网系统纷纷建成投产,银行内部资金划转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核心系统解决了。这意味着各大行都可以做电子化的行内清算了,行内异地转账就不用再依赖EIS。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开始设计
1991年10月,中国开始着手建设中国国家金融通信网(CNFN)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hina National Automatic Payment System)。这一项目由世界银行提供贷款,由英国PA咨询公司承担设计咨询工作。从此,全国电子联行(EIS)系统逐步向CNAPS过渡。
到了二十一世纪,IT技术飞速发展,央行的CNAPS一代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也开始走上历史舞台。中国的支付清算步入了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时代。
6.1 大小额支付系统
2002年,央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HVPS)投产,用于处理同城和异地的商业银行跨行之间(也包括行内一定金额以上的)大额贷记业务。
2005年,央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投产,用来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每笔金额在5万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
简单来讲,各银行的跨行转账可以使用央行的大小额系统来完成。
大小额系统之间有蛮多的区别:
首先,大小额的开放时间不同
大额系统是工作日的 8:30 ~ 17:00,所以在节假日经常会收到银行通知说某些业务暂停了经常就是因为央行在节假日对大额系统做维护。小额系统全年无休,7*24小时工作。
业务处理上不同
大额是每笔交易都实时发送,实时清算的,所以基本上能实时到账,跨行资金零在途。
小额系统是在收集若干笔交易后打一个包统一处理,定时清算。所以,用小额系统转账经常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才能到账,银行间头寸交割也是非实时的。
尽管理论上跨行转账业务不管用大额还是小额,一般在几分钟内都能到账,但是因为要经过央行,所以在这一时期基本没有银行敢向客户承诺资金多久能到账。
金额不同
大额系统没有金额限制,小额系统支持的单笔金额上限是5万元。
从用途上讲,大额系统侧重于资金转移的时效性,主要用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交易和大额贸易资金结算。小额系统对数据吞吐量要求较高,主要用于小额贸易支付和个人消费服务。
6.2 超级网银
2013年10月6日,央行的第二代支付系统正式投产运行,其中包括2010年就推出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俗称“超级网银”)。超级网银是对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一个补充,有两大亮点:
接入机构不再限于银行。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也可以接入,所以有的第三方支付给商户提供的提现代发功能就是基于超级网银做的。
7*24小时实时到账,单笔上限5万元。这就相当于在非工作日非营业时间增加了一种大额支付系统特性的渠道了。只不过金额限制是跟小额系统一致的。
7、银行的各种渠道
有了大小额系统和超级网银,银行的跨行业务就有意思了。银行对不同的客群和不同的场景,做了不同的渠道。我们最经常接触的大概就是银行柜台、手机网银、POS机和ATM机。
出于各种商业目的,不同渠道的业务采用不同的清算系统来实现跨行交易。大体如下:
银行柜台:直接用大小额系统;
手机网银:大小额系统 + 超级网银;
ATM:信息流由银联处理,即银联CUPS为银行间交易提供指令的转接和清分;资金流则由银联通过大额系统完成银行间的资金划拨;
POS:跟ATM类似,由银联处理信息流。不过资金流分两部分,发卡行和收单行之间的资金划拨由银联通过大额系统完成;收单行与商户账户的资金划拨由银联通过小额系统完成。
7.1 手机网银
手机网银是近几年开始流行的渠道。比如建行手机银行的跨行转账,我们能看到有普通和加急两种方式。
普通和加急转账页面:
看上图的到账时间说明(这文案写的也是醉了),我们就知道普通跨行转账都是走大小额系统,加急走超级网银。
目前大部分手机网银跨行转账都没有手续费。所以如果你在晚上10点想跨行转账10万元,建议你分成两个5万并且用加急方式来转账。
7.2 POS机刷卡
POS机刷卡的参与方比较多。以你在星巴克刷卡为例:
持卡人——你
发卡行——你办这张卡的银行,我们假设是工行
商户——星巴克,我们假设星巴克的账户开在建行
收单行——星巴克的刷卡机的归属银行,假设也是建行
转接机构——银联
清算机构——银联和人行
于是,当你用工行卡在星巴克消费的时候,资金流和现金流是这样发生的:
你在收单行(建行)的POS机上刷卡消费(信息流)
建行将消费报文发送给银联(信息流)
银联交易系统记录交易数据,将消费报文给你的发卡行(工行)(信息流)
工行从你的卡中实时扣费,完成实时结算,并回复报文给银联(资金流)
银联更新交易数据,回复报文给建行的POS机(信息流)
银联在其清算系统完成清分(信息流)
银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完成工行与建行清算账户的资金划拨(跨行清算)(资金流)
银联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或当地票据交换系统,完成建行和星巴克结算账户的资金划拨(收单清算)(资金流)
在这个过程中,银联提供两种清算:
建行和工行的清算叫“跨行清算”;
建行和星巴克的建行账户之间的清算叫“收单清算”;
无论是跨行清算还是收单清算,银联都是作为CNAPS的一个特许参与者,使用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完成银行卡业务的资金划拨。本质上,银联提供交易转接、清分和对账,人行提供结算。
7.3 ATM跨行取款
ATM跨行取款和POS机是类似的,因为没有商户参与,所以不需要收单清算,过程更为简单。
回到文章最开头的例子:你拿着一张工行卡去建行的ATM取了100元,这个跨行业务在CNAPS体系中的过程如下:
你在建行ATM上输入100元按下取款按钮(信息流)
建行将报文信息发送给银联(信息流)
银联交易系统记录交易数据,将报文给你的发卡行(工行)(信息流)
工行从你的卡中实时扣费,完成实时结算,并回复报文给银联(资金流)
银联更新交易数据,回复报文给建行ATM(信息流)
银联在其清算系统完成清分(信息流)
银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完成工行与建行清算账户的资金划拨(跨行清算)(资金流)
8、小结
CNAPS和普通用户比较相关的内容大概就是这些了。至于各种中证登、外汇之类我们平常不太接触的内容,我就暂且略过。我们用一张人行的PPT来回顾一下:
注:这张图没有包括超级网银
简单来讲,商业银行在CNAPS体系中,
行内的交易
由各个银行的行内业务系统来自行解决信息流和资金流问题;
跨行的交易分渠道处理
柜台和网银等渠道,商业银行直接直连央行的大小额以及超级网银来解决信息流和资金流问题;
ATM和POS渠道,则是由银联的CUPS来对接各大商业银行做支付转接,解决信息流问题;银联同时提供清分和对账服务,对完账之后再调用央行大小额系统解决资金流问题;
从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单一的国家银行信用统揽支付结算,货币流通依据国家计划进行组织和调节。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钱货两清、维护收付双方正当权益、银行不予垫款”的结算原则,集清算、结算、监督于一身,承担了“正确组织清算,准确及时办理结算,做好结算监督和综合反映”的职能。
改革开放后,中国工商银行等国家专业银行的陆续恢复分设,并不断演变为大型商业银行。一批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陆续组建。支付结算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定的基础性业务,其中介性、服务性不断得到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向社会公众提供清算结算服务的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银行间资金清算机构,在特定支付领域提供专项支付服务。2002年3月,为解决银行卡联网通用的问题,降低社会成本,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中国银联,专门从事全国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服务。2002年10月、2006年4月,为解决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的资金汇划渠道不畅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分别批准成立了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专门办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的汇兑和银行汇票等业务。
部分非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等新的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市场反应灵敏、机制灵活的优势,贴近社会公众的支付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个性化支付产品。此外,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完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央对手和交易登记机构也逐步成立。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形成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间资金清算机构、支付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央对手和交易登记机构各有侧重、功能互补的支付清算结算服务组织格局。与此同时,支付清算结算服务的专业化分工日益明显,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肩负“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推进支付工具创新”等法定职责,是中国支付体系建设的运行者、促进者和法定监督管理者。
运行者。首先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作为最重要的支付工具,发行存款债权作为银行间支付的结算资产;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清算及最终结算服务的提供者,表现在对中国人民银行所有的银行间资金转账系统(如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既提供清算服务也提供结算服务;对私营部门的支付系统(如中国银联)提供结算服务。
促进者。中国人民银行支持或加速支付体系发展,如通过发布《支付体系发展规划》促进整个支付体系的发展。通过与其他管理部门合作来防范支付体系面临的风险、促进消费者保护等问题;通过推动立法、推行标准等方式解决支付服务市场面临的法律问题、标准问题。
监管者。对支付体系监督管理是各国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也不例外。其主要监管目标是确保支付体系的安全与高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管范围则涵盖了大额支付系统、零售支付系统、清算机构、支付机构和支付工具和账户体系等。从监督的活动来看,主要是通过监控、评估和引导变革来实现。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3号)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工作职责: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与之前的职责相比,新规定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协调与指导中国支付体系建设与发展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确保中国支付体系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的监督管理政策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采取运行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实施属地监管等多种措施,开展支付清算结算服务、加强支付服务市场监督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支付清算结算服务组织的主体,主要依靠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点,面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类支付产品和支付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和外资银行等。
银行间资金清算机构
银行间资金清算机构(以下简称清算机构)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中介组织,在各国的支付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清算机构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如为金融机构提供票据交换与清算服务的票据交换所,是最传统、最典型的清算机构。在很多国家,中央银行通常作为清算机构的主要成员,直接参与清算活动;而在另一些国家,中央银行不直接加入清算机构组织,但对其实行监督管理。各国的主要清算机构通常拥有并经营各自的支付系统。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日益进步,支付服务分工不断细化。中国人民银行高度关注这一发展态势,先后批准设立中国银联和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等清算机构专门提供支付清算服务。
支付机构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支付服务分工的不断细化,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智能手机等信息技术载体广泛参与支付业务,丰富了服务方式,拓展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的广度和深度,有效缓解了因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不足等产生的排队等待、找零难等问题,较好地满足了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的支付需求,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支持“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等宏观经济政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范围、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新的支付方式推广,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支付服务领域一些固有的问题逐渐暴露,新的风险隐患也相继产生。如客户备付金的权益保障问题、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中的违规问题、反洗钱义务的履行问题、支付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安全问题,以及违反市场竞争规则、无序从事支付服务问题等。这些问题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解决,必须通过必要的法规制度和监管措施及时加以预防和纠正。
中国人民银行从2005年开始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情况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本着规范发展与促进创新的基本原则,于2010年6月颁布实施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2号令),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实施行政许可,建立了非金融机构从事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支付业务监督管理基础。2号令及其实施细则明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结算是指证券交易完成后,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的过程。同时,由于结算是进行下一轮交易的前提,结算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交易后买卖双方权责关系的完结,从而直接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和市场正常运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就是为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办理证券登记、存管、结算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国内,包括中央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以及各期货交易所。
其中,中央结算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共同批准,于1996年12月设立,服务于中国金融市场的中央托管机构(CSD),是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结算公司建设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一级存管人;是跨市场交易债券品种的总存管人,为债券市场提供发行、登记、存管、结算、信息等一体化服务。
中国结算公司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其维护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是证券市场的主要基础设施,是支撑和保障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后台中枢。中国结算依照《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证券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集中登记、存管等职能,并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提供多边净额和全额等多种结算服务。
上海清算所成立于2009年11月28日,主要为场外金融市场的现货和衍生品提供登记、托管和结算服务。主要包括为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超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等提供登记结算服务。自上海清算所成立以来,登记托管业务品种和规模稳步扩大,已开办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和证券公司短融券)、非定向工具、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托管业务。除公司债券和商业银行债券之外,几乎涵盖银行间市场主要信用产品和衍生金融工具。
中央对手
中央对手(Central Counterparty,以下简称CCP)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他将自身介入一个或多个市场中已成交合约的交易双方之间,成为每个卖方的买方和每个买方的卖方,通过合约替代、公开报价系统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类似安排成为市场参与者的交易对手,以确保履行所有的合约。
PFMI将中央交易对手区分为合格中央对手(QCCP)和不合格的中央对手(Non-QCCP)。要成为一个QCCP,需要并经监管当局公开认定、获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并已经实施了PFMI原则的要求等。2012年7月25日,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银行对中央对手方风险敞口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对于衍生品(场内和场外)以及融资融券业务通过QCCP清算提供了激励,即银行对合格中央对手(QCCP)交易风险敞口的权重优惠设为2%,而对双边清算、以及通过不合格的中央对手方清算的权重通常要20%起(对本国中央政府和央行的债券、政策性银行等除外)。现阶段,中国的中央对手包括上海清算所、中国结算公司和各期货交易所。
上海清算所主要是为银行间市场提供以中央对手净额清算为主的金融市场现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本外币清算服务,包括清算、结算、交割、保证金管理、抵押品管理;信息服务、咨询业务等。随着上海清算所逐步为外汇即期竞价、外汇询价、债券现券交易、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FFA)和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提供中央对手清算服务,中国集中清算机制基本形成。
中国结算公司是依据《证券法》设立的证券交易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的非盈利机构。为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中国结算公司为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绝大部分品种提供多边净额结算,并作为中央对手提供担保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提供的证券结算服务是证券交易成交后的一个必备环节。结算的过程实际上是交易双方确定和交付钱或券的过程。通过证券结算环节,使得买者得其券,卖者得其钱。结算服务包括清算和交收两个环节。清算是指根据证券成交结果,计算交易双方在结算日应收应付的证券数额和资金数额的过程。交收是指根据清算结果,组织交易双方进行证券交付和资金支付的过程。
中国结算公司将交收分为非担保交收和担保交收。担保交收是指中国结算公司按照多边净额结算方式组织完成与每个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和资金交收。在此过程中,中国结算不再仅仅作为市场组织者,而是充当中央对手(CCP)角色,成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承担担保交收责任。任何一方结算参与人违约,中国结算公司仍将履行对未违约结算参与人的交收义务。目前采用担保交收的证券交易涵盖了A股、封闭式基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及符合净额结算标准的公司债的现券交易、可转债等。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截至目前,国内的期货交易所主要有四家,分别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期货结算机构是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和结算风险控制的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担保交易履约、资金账户管理、结算交易盈亏和控制结算风险等。目前,中国期货交易所采取垂直型结算模式,由四家期货交易所分别内设结算部进行结算。结算部是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和结算风险控制的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担保交易履约、资金账户管理、结算交易盈亏和控制结算风险等。同时,采用全员结算和分级结算体系,前者指交易所对期货公司结算、期货公司对客户结算;后者指交易所仅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需通过结算会员对其进行结算。
交易登记机构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提供交易、交易后处理、信息、基准等服务,是中国银行间市场重要基础设施的提供和组织者,也是传导央行货币政策、支持宏观金融决策的重要平台。
外汇交易中心建设的银行间市场数据仓库系统以银行间市场统一数据平台为定位,模型架构设计完善,支持各类复杂的衍生金融合约交易。数据仓库的会员、交易及产品信息的数据字段内容丰富、格式规范,并使用唯一机构编码,实现1000多家法人机构和5000多家交易成员的本外币市场交易信息联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