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贸易价格
调整贸易价格就是在出口用软货币,进口用硬货币成交时增加保险系数。在国际贸易中坚持出口收硬币,进口付软币的原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在实际交易中货币的选择要受交易意图、市场需求、商品质量、价格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其结果往往使上述原则不能得以实现。出口有时不得不用软币成交,进口有时不得不用硬币成交,这样就有潜在的外汇风险。为了防范风险,可采取调整价格法,主要有加价保值和压价保值两种。
加价保值法主要用于出口交易中,它是出口商接受软币计价成交时,将汇价损失摊入出口商品价格中,以转嫁汇价风险。如某公司在1990年对某商品向欧洲客户报价时,德国马克、英镑对美元的汇价趋软,但考虑到我国长期对西欧直用这两种货币成交,对方又是老客户,不便改用美元,就按照美元单价及即期汇率折成原货币的价款后增加汇价保险系数2%向外报出。后来,这两种货币对美元汇价果然下跌,从而避免了汇价风险损失。
根据国际惯例,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调价都有固定公式。
即期交易调价公式为:
加价后的商品单价=原单价(1+货币贬值率)
远期交易调价较为复杂,要考虑到货币预期贬值的因素和货币时间值(即因延期收汇而造成的利息损失)。
远期交易调价公式为
价后的商品单价=原单价(1+货币预期贬值率+利率)期数
如果这笔远期交易不是一次付清货款,而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就应逐年剔除所收回货款部分的时间值和预计的汇率风险损失,其调价公式为:
压价保值法主要用于商品进出口交易中,它是进口商接受硬币计价成交时,将汇价损失从进口商品价格中剔除转嫁汇率风险。根据国际惯例,压价保值也分为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两种,其公式与加价保值公式相反。
如即期交易降价公式为
压价后的商品单价=原单价(1一货币升值率)
远期交易降价公式照此类推。
此外,压价保值还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实现,如要求对方同时以硬币和软币两种货币报价,进行比较后,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最低价;或缩小支付条款中的预付定金比例,推迟或缩小每次付款的比例;减少其他费用开支等必须指出,调整价格法不等于没有风险,实际上风险仍然存在,只不过调整价格后,可以减轻风险程度而已。另外,运用调整价格法,往往要与商品的购销意图、市场需求、商质量等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标出双方都认为较合适的价格如果出口商品是滞销商品,加价不易成交,就应该放弃加价或压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