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报按其编侧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合并时的合并财报和合并后的合并财报两种。与此相适应,编制合并财报的基本方法有股极集合法和购买法两种。
1、股权集合法
当母公司用自己的普通股票去交换对方几乎全部的普通股,将它变成自己的子公司时一般采用股权集合法。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通过增发自己的普通股来换取子公司全部股票或换取的数额在要求比例以上的股票以实现双方股权的集合,这种处理方法只是双方拥有权的一种联合,而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买卖关系。母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再给子公司原来的股东,取得子公司的控股权,而子公司原来的股东则成为母公司的新股东。所以在股权集合法下,母公司的投资额只以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不考虑各项资产的当时市价,舍并财报时只要将它们各自的资产、负债合并列示在一张表中就可以了。
2、购买法
购买法是通过购买子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来取得子公司全部就一部分的净资产,从而取得其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需要以现金、票据或其他形式完成股票支出,而且在取得股权时,其收买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当这些情况出现时,如果支出高于账面价值,首先将高出的整额分配给有形资产,但各有形资产所分配的数额仅限于有形资产市价高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若分配后仍有余额,就形成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无形资产—商誉。如果支出小于账面价值,首先按比例械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果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降为零后,仍然有差额没有分摊,则该差额可作为递廷项目,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摊销完毕。
从会计角度看,政权集合法进行合并时,因母公司无须支付现金或其他资源,所以两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的合并,只需以其账面金额为基准;但如果用购买法时, 由于发生了买卖交易行为,就应以子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平市价作为编制合并财报的基础。所以,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编制出来的合并财报,结果是不一样的,企业合并时采用什么方法按规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