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新三板转让方式有两种,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
新三板的做市业务应该如何解释?
协议转让:顾名思义就是双方协商,约定价格数量后进行转让。没有涨跌幅限制,流动性也较差。
做市转让:即寻找证券公司作为自己公司的做市商,后将公司股票“批发”给做市商,投资者想买入该公司股票时寻找做市商进行购买。
集合竞价:就在两周前(2018年1月15日),新三板开始了集合竞价,并与新三板分层配套,为采取集合竞价采取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创新层采取每小时撮合一次的集合竞价,每天五次。
与协议转让和集合竞价制度对比,做市转让制度的优点是: 1、股票可以及时成交。在竞价时只要匹配合适,投资者与做市商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较协议转让繁琐的沟通过程来说更为快捷。
2、做市转让维持价格稳定。做市商是将股票“批发”进自己的股票池。做市商参与交易,可以平抑价格的波动。同时做市商也能有效的抑制妄图操纵股价的人。
3、提供流动性。做市制度对新三板最大的贡献是提供了流动性。因为在协议转让之时,有的公司可能子挂牌起,公司股票都不会进行一次买卖而成为“僵尸股”。
目前,做市商是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的交易桥梁,在新三板市场中发挥着 重要的作用。
做市商需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的买卖报价,并履行报价范围内的证券买卖义务;有助于挂牌公司发现股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