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shopping) 对公司来说有时是弊大于利。一家打算公募发行的公司可能会派出一些“试探者”到各个候选承销商/投资银行那里,了解对方是否对本公司的发行业务有兴趣。换句话说,他们是在“兜售”,寻找最好的买卖。这种做法有利也有弊。
一方面,“兜售”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对公司的评价。如果公司看起来不错,自然会有承销商乐意花时间和精力来作初步调研,然后再决定他们对这项业务兴趣有多大,接不接受这项业务。
如果公司决定“兜售”,那它最好选择3一5个承销商跟他们进行初步协商。公司应与承销商坦诚相见,不要故意隐瞒什么。另外,也应直接告诉他们自己也正与其他几家承销商在协商,但不要告之其他承销商的名字。公司必须准确明了地告诉对方,自己准备公募发行。前面已经讲过,承销商之间是相互竞争的,他们并不介意与对手展开竞争。如果承销商对这项业务很有兴趣,他们就会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一些建议,并积极争取这项业务。
现在该讲讲弊处了。假如公司“脚踏两只船”,承销商会感觉自己在该公司的地位并不特别重要,他们可能不乐意花时间和精力对这个项目作出初始调查。他们希望自己被重视,是公司独一无二的选择。
同样,如果承销商已经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来对公司作一些初始调查和研究,而公司最后却选择了其他承销商,或者他们只能分享到该业务中极小一部分利益,那失望是免不了的。这事在华尔街一传,则会损害公司的发行计划。同在一个承销团中的承销商有互相谈论业务的习惯,如果公司跟一家承销商谈及自己的意向后,该承销商很可能会探探圈内人的口风,听听他们对这项业务的兴趣及看法。
假如承销团的某成员被拒绝担任这次发行的承销工作,那么该公司要被该承销团的其他成员接受是很难的。虽然承销商和投资银行并不在乎接受曾与其同行谈崩的业务,但问题是由于公司已经进行过一遍“兜售”,因此,承销商评估该公司时,常常要打点折扣。
小公司进行的低价发行尤其忌讳这种“兜售”。 一般说来,只有大公司才会考虑向几家大承销商同时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