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的几个条款,让不懂行的读者有个总体概念。不同公司可能与之有差别,不要紧,勇敢地问问律师,了解这些细致的差别意义重大。
1.条款1公司名称。在确定本公司名称之前,应向有关方面查看一”下是否这个名称可以有效,因为公司名称不能与保留了独占权的公司或者与已注册公司的名称一样。
2.条款2经营范围。企业应放宽其经营范围,以便今后扩大经营范围或转变主营业务。有很多立法较宽松的州甚至允许这样的陈述,进行任何合法的经营活动。有些州则明确要指出所经营的业务,当然是范围界定得越寬越好,否则企业经营项目一旦有所调整,又要重新修订章程。
3.条款3期限。该条款要求注明企业的存在期限。一般来说,最好写“无限期”。
4.条款4股本。该条款要求对发行股份分类(普通股、优先股)、面值,及每种股票的数量等作出规定。为了以后的方便,这些方面也是界定得越宽越好。
5.条款5投票权。这个条款规定,在选举董事的时候,不允许累积投票。这实际上是禁止了以前的一种作法,即有些由于这种特殊类型的普通股的存在,一小部分持有该种股票的股东就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现在SEC和证交所都取消了累积投票权。
6.条款6优先认股权。这个条款规定股东没有权利先于其他人来认购发行的或留存的股份或认股权证。
7.条款7登记过户代理机构。该条款明确了公司的股票登记机构的地址,以及具体联系人的名字。
8.条款8董事会。 这个条款规定怎样向董事支付报酬,他们的任职期是多久,选举的程序如何,若出现空缺,又如何决定人选。
9.条款9利益冲突。这个部分由以下两个条款组成。
(1) 关联交易。如果公司与有利益关系的企业进行业务活动,那该业务不得受这种利益关系的影响。同时SEC还规定,如果某位董事和交易双方都存在利益关系,必须披露这个情况,并且当董事会对与利益相关方有关的事项进行决策时,该董事无表决权。
(2)共同机遇。如果董事会决定企业不参与或争取某项机会,比如购并、兼并新产品、雇员变动等,那么,董事会成员个人可以自由追求这些机会。
10.条款10赔偿条款。 该条款规定了当企业的活动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对某些个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如何保障并向这些个人赔偿。该条款现在越来越得到重视,但由于内容极其复杂,不可能在这本文里一一道来,这涉及到对董事、企业领导、员工、企业的一些代理机构等的界定,哪些属于个人的责任,哪些又属于公司责任。如果这一条款写得不完善或有偏颇,很容易对公司或当事人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在赔偿条款中的“可保障性”的界定取决于企业所在州的立法。特拉华州的法律保障措施最为有力,而遗憾的是很少有其他州仿效这一点。有些州的补偿条件对公募企业毫无益处,这也就迫使很多在这些州的企业聘请很好的律师来制定本公司的补偿条款。
11.条款11 股东大会和投票权。该条款根据地方法决定每年股东大会的时间和地点。每个州的立法中都会规定股东大会最少的法定人数,但一般来讲,只要到会股东代表了1/3的股权就可以认定达到了法定人数。
而股东大会决议只要取得到会的大多数即1/2以上的股权就可获得通过。有些州规定了不同的法定人数和投票标准,有些州规定,企业重要事项(比如解散一家公司、变卖资产、批准购并)的表决需要绝大多数与会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法律顾问必须要清楚州立法中对这些细节的规定。
12.条款12修正。最后一个条款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正条款,一般需要征得大多数股权的赞成。
13.附则。附则也是对企业监督的条款。这是在董事会的组织会议上通过的。
这些规章由很多细则组成,详细界定公司的职责,如下所列:
(1)办事处(包括分支机构)的办公地点。
(2)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和特别股东大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确定日期授权委托书,正式和非正式会议的举行程序、优先表决权、法定人数。
(3)董事会:董事会权利、董事人数、任职期限、董事资格、通知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例会和特别董事会、法定人数、表决、会议程序、报酬、董事补选、任命、免职。
(4) 领导人:人数、选举、任期、免职、补选、总裁、、副总裁、执行秘书、财务部长、助理秘书、薪水和选举领导人的方法。
(5)契约、贷款、支票、保证金;合同、汇票;签发支票的权利。
(6) 股权证书和过户:股权证书的样式、设计者、股权过户。对过户的限制,证书的遗失和损害。
(7)印章:公司印章的样式。
(8)弃权书:谁有这种权利。
(9)条例修订:由谁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