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者联合会(Venture Associates)对公募规模在400——1000万美元的企业创始人进行了为期5年的调查,结果表明,创始人平均掌握了20%——40%有投票权的股票。这个联合会对企业的IPO中介机构的调查表明,在很多情况下,企业的公募计划本来能顺利进行,但由于创始人坚持要保留至少51%的股份,而使计划流产。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没有出让多少股份也成功地进行了公募发行。昆腾电脑(Quantum) 和苹果电脑就是例子,这两者公募的股份仅占全部股份的15——20%。昆腾电脑公募了3200万美元,占其总股本的15%。企业的5位高层领导和创始人占有10%的股份。
记住一点,所掌握的股份的减少并不一定意味着对企业控制权的减少。目前,大多数大型、成功、老牌企业的管理层所占的股份大约在2%——8%之间,但他们对企业的控制权并不因此而减弱。以福特汽车为例,该公司年销售额超过400亿美元,但它还是被控制在福特家族手中,尽管他们只掌握6.5%的流通股,但福特家族成员占据高级领导的位置,能够任命董事。
对企业的控制权并不在于对企业物理意义上的股份控制而是对进行投票的股票的控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影响企业的发展方向。为进一步阐述所占股份与对企业控制的关系,举一个在OTC市场交易的低价股为例。
假如一家公司有4个主要创始人。他们每个人都为企业倾注了几年的心血和劳动,且他们每个人在开始时各投入了10力美元,每人占25%的股份。随着企业不断壮大,创始人需要增加资本金。于是,他们决定进行公募发行。发行计划是企业出售40%的股权,筹措1000万美元资金。
另外15%是以私募形式进行,定向募集90万美元,作为企业在公募时的承销费用和公募前的营运资本。当企业公募发行时,公司创始人占包括董事、管理层共占45%的股份。私募时的投资者投资于企业是因为对企业前景看好,所以他们常常会把其股权委托给管理层管理。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利益与管理层是一致的。管理层,包括董事,因而能掌握的不是45%而是60%的股份。
另外,有关调查显示,即使管理层表现出低效无能,社会公众股东在投票时,至少有50%是支持管理层的。所以,就上面例子讲,掌握在公众手中的40%有一半会赞成管理层,加上前面的60%,管理层实际上控制了8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