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产品创新与风险控制之间取得平衡,是解决ETF市场乃至整个金融行业当前问题的关键。创新无疑能刺激行业发展,ETF产品的创新为风险喜好者开拓了新的投资市场和机会,能够做多与做空,提供不同地区、市场产品,不同程度的杠杆以放大回报与损失。但创新所带来的风险却需要合理的规范和监控,才能保持在安全边际。我们分以下几方面探讨。
首先,是政策规范的程度。欧美市场过去二十年来的宽松信贷最终酿成深不可测的金融海啸,而中国内地某些交易机制的过于严格又限制了金融市场的成熟完善。如何在市场经济下发挥政府的宏观作用,是中国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回顾过去几年,无论在人民币汇率升值、融资融券业务的逐渐放开,抑或利息和存款准备金的收放等方面,监管机构在市场繁荣稳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我们认为,政府应继续鼓励ETF产品的创新,同时如能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加强政策上的安全监管,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其次,要注意的是投资者保护。在推出新产品时,应进行适当的风险评级和投资者定位,同时要加强投资者教育,使其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不同金融产品的各类投资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对手方及结算风险等。同时,对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统监管,避免在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缺乏了解的情况下误导性的推广或销售产品。
再次,是金融行业的信息披露,以及对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ETF产品发售前和上市后定期披露基金详情,包括持仓情况、对手方情况、衍生产品市值等,使ETF的运作更为透明。这一点上欧洲许多ETF已经采用更完善的定期披露制度,美国和亚洲等地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同时,ETF产品的自身风险监控能力也可进一步提高,例如当ETF是基于術生产品时,可要求协议对手方提供抵押品,且该抵押品应与ETF所追踪的指数相关,这样便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小掉期协议签订时没有本金交换所隐藏的风险。
最后,债券市场的指数编制应更加清晰。恰当的债券指数直接决定着投资者的风险收益,故而需要准确地提供多方面的信息,包括准确的度量市场业绩和投资者情绪,建立其他投资工具,有效执行特定的投资策略以及进行风险管理。为达致以上目标,就要求在构建指数时,应遵循一些必要的基本原则,例如指数成份债券要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可投资可复制,计算方法透明一致,以及维护规则持续合理等。
此外,对ETF而言,也要考虑披露纳入指数的债券成份的更多细节,如市值、流动性、评级临界点等,并根据信息的变动而合理的更改,以便于该指数获得广泛的认可和使用,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