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将对对冲基金概况做简要的叙述。其中包括对冲基金的概念和特征、自营交易和对冲基金的关系区别、资本容量、佣金、投资策略、对冲基金的运作及服务提供商、对冲基金的规模发展和收益、现阶段世界前十大对冲基金公司简介等内容。相对于国内对冲基金发展,国际对冲基金已经较为成熟,因此本章主要以全球对冲基金介绍整个对冲基金特点与发展概况,通过本章的详细论述,读者可以对对冲基金的概况有详细的认识了解。
在美国这样一个对冲基金首先出现并迅速发展的国家,都没有关于“对冲基金”任何法定的准确定义可以概括其运营的领域或者给出其含义的直接理解。然而,仅仅根据“对冲基金”文字上的理解——运用对冲工具进行投资的基金,可能会产生误导,因为这个含义反映的仅仅是对冲基金众多特性中的一个方面,提到的也只是其运用的众多投资技巧中的一种。在我们看来,一个更加恰当的定义应该如下所述:对冲基金是一个能提供不同于传统股票债券类投资的风险收益组合的投资工具。它是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属于免责市场(exemptmarket)产品,意为“风险对冲过的基金”。对冲基金名为基金,实际与互惠基金安全、收益、增值的投资理念有本质区别。“对冲”又被译作“套期保值”、“顶险”、“套头交易”等。早期的对冲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冲,指在期货市场上建立与现货商品相近、数量相同,但交易部位相反的交易方式。早期的对冲主要在商品和外汇市场,套期保值者(hedger)—般都是实际生产者和消费者,他们均面临因商品和货币的未来价格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此,用期货或期权等将实务风险转嫁出去,从而使自己的资产组合风险降低。
对冲基金采用各种交易手段(如卖空、杠杆操作、程序交易、互换交易、套利交易、衍生品种等)进行对冲、换位、套头、套期来赚取巨额利润。这些概念已经超出了传统的防止风险、保障收益操作范畴。加之发起和设立对冲基金的法律门檻远低于互惠基金,使之风险进一步加大。为了保护投资者,北美的证券管理机构将其列人高风险投资品种行列,严格限制普通投资者介入。随着金融市场和对冲基金的发展,当前对冲已远超出早期的“对冲”含义。美国证券交易所(SEC)认为对冲基金“没有精确的或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但有几个公认的市场特征:
投资方式非常灵活多样,即可多、也可空。
杠杆交易。能利用资金杠杆或衍生品进一步放大投资杠杆来增强收益。
最少的法规管制。
一般具有1~2年的锁定期。
投资者主要包括大资金的个体投资者和机构,比如养老基金、高校捐款基金、基金会和其他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费用高,根据绩效奖励给基金经理。管理费一般为基金净值的1%~4%,标准为2%,绩效费为基金利润的20%,—般在10%~50%之间波动。
为了更好地理解对冲基金的内在含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冲基金采取各种投资策略或者管理风格(两者从定义上可替代)去实现资本保值,或者通过追求波动小、市场相关性低的正收益实现资本增值时是不需要受到特殊的监管限制的。对冲基金的经理都是立志于自主经营的,他们都有在共同基金工作或者在投资银行开展自营业务的背景。但是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有很多区别。一个共同基金经理需要把任何的跟踪误差,任何与基准的偏差作为一种风险。因此,风险是与基准结合起来衡量的,而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相反,对冲基金是寻求在任何情况下保证一个绝对的收益,即使市场指数在不断下跌。这就意味着对冲基金并没有基准,而是有各种不同的投资策略。共同基金不能在下跌的市场环境中使投资组合保值,除非它们卖掉或者保持其流动性。但是,在下跌的市场形势下,对冲基金仍能够通过实施各种对冲策略实现资本保值和追求正收益。卖空给对冲基金经理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投资领域。在这种策略下,重要的是股票之间的相对表现,而不是市场的整体表现。
共同基金未来的收益是由它们投资的市场的走向决定的,然而对冲基金的未来收益则与金融市场的走向有很低的相关性。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的另外一个主要差异是共同基金要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制,并且它们的投资组合构成及可允许的投资工具都受到限制。此外,共同基金需要满足足够的资本充足度及有效健全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流程的要求,让投资者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保护。相反,对冲基金并没有受到严厉的管制,让基金经理有更大的自由度去建立一个以独特的金融工具、管理风格、组织结构和法定形式为特征的基金。对冲基金具有多样的投资策略和基金规模差异巨大的特征,众多不同的特质使对冲资金行业具有鲜明的特点。尽管对冲基金容易使人立刻联想到金融领域里面创新的投资策略,但是第一个对冲基金在5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