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回报,任意调节
上市公司利用投资回报来调节利润,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委托投资。如果上市公司面临投资项目周期长、风险大等因素,则可将某一部分现金转移给母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进行投资,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到母公司头上,而将投资收益的回报确定为上市公司当年的利润。二是合作投资。一旦上市公司发现净资产收益率难以达到配股的要求或有可能沦入亏损股的行列,便倒推计算利润缺口,然后与母公司签订联合投资合同,投资回报按测算的缺口利润确定,由母公司让出一块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自然不会在公告书中向投资者披露投资何项目及短期有如此高回报的缘由,这只能靠投资者认真分析其关联交易来进行辨别。
托管经营,偏离惯例
在目前中国股票市场上,由于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操作规范,托管经营的操作普遍偏离惯例,成为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工具。
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母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这样上市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资产的亏损或损失,又凭空获得了一块利润;二是母公司将稳定的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的形式委托上市公司经营,在协议中把利润以较高的比例留在上市公司,直接增加上市公司利润。内蒙华电就是这方面的“老手”。1998年,该公司受托对母公司下属企业10台发电机组进行托管经营,实现净利润1.2亿元,占当年净利润的56%。1999年,由于托管协议到期,此项收益一下子就减少了1.4亿元,但其母公司又承诺代该公司承担18%的企业所得税,1999年因此而增加净利润4046万元。不过,投资者需要当心的是,内蒙华电能不能长期靠这一套手法来维持其业绩,这是非常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