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零点财经>炒股知识>炒股赚钱方法> 面对股指期货中的高风险,高回报,交易系统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面对股指期货中的高风险,高回报,交易系统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2019-03-10 14:27:40  来源:炒股赚钱方法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8分钟的时间

面对股指期货中的高风险,高回报,交易系统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时间:2019-03-10 14:27:40  来源:炒股赚钱方法

学会这个方法,抓10倍大牛股的概率提升10倍>>

高风险,高回报,交易系统在股指期货中的风险管理

因为股指期货的波动率通常要比股市指数大,而且又是保证金交易,所以股指期货交易中的风险管理尤其重要。虽然在前面已经讨论了如何设定止损点和计算合适的仓位,但还有几个在股指期货中应用交易系统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值得做深入的探讨。

面对股指期货中的高风险,高回报,交易系统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首先,有时在股指期货的交易中会有价格不连贯、中间出现缺口的现象,这是因为从第一天到第二天出现了跳高开盘或跳低开盘的情况,而且第二天的交易价格并没有补上两天之间的缺口。比如昨天的收盘价是4038点,今天的开盘价一下子跳高到4445点,而且今天的最低点是4176点,高于昨天的收盘价138点。或者昨天的收盘价是4038点,今天的开盘价一下子跳低到3812点,而且今天的最高点是3985点,低于昨天的收盘价。在这种情况下,显然今天的波动幅度就不能简单地用今天的最高点减去最低点来计算,正确的做法是计算今天的真实波动幅度。

真实波动幅度是取下面三个数字的最大值:今天的最高点减去最低点;

今天的最高点减去昨天的收盘价;昨天的收盘价减去今天的最低点。

在前面跳高开盘的例子中:

今天的最高点减去今天的最低点:4445点-4176点=269点

今天的最高点减去昨天的收盘价:4445点-4038点=407点

昨天的收盘价减去今天的最低点:4038点-4176点=-138点

所以,今天的真实波动幅度是407点。在前面跳低开盘的例子中:

今天的最高点减去今天的最低点:3985点-3812点=173点

今天的最高点减夫昨天的收盘价:3985点-4038点=-53点

昨天的收盘价减去今天的最低点:4038点-3812点=226点

所以,今天的真实波动幅度是226点。

在前面一章演示二十周交易系统应用于沪深300指数时,我们是用一周的最高点减去最低点作为那一周的波动幅度,那只是个用来示范波动率概念的简略的算法,在实际设计交易系统时正确的做法是计算真实波动幅度。因为那种简略的算法其实是低估了波动幅度,尤其是应用在股指期货这种波动率比较大的金融工具上,真实波动幅度才能反映出实际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程度。

此外,在设计和验证交易系统的有效性时,需要计算影响总

收益率的各个因素,包括以下这些参数:

胜率=赚钱的次数占总交易次数的比例;

涨幅=平均每次赚钱交易赚到的多少;

赚钱的交易平均需要经历的天数。

赔率=赔钱的次数占总交易次数的比例;跌幅=平均每次赔钱交易赔掉的多少;赔钱的交易平均需要经历的天数。总收益率=胜率×涨幅-赔率×跌幅所有的交易平均需要经历的天数。

最后,总收益率为正值的交易系统才是值得考虑是否适合应用于实际操作的。下面用一个股票交易系统来具体说明,这个股票交易系统是历时22年、根据2万4000支股票的真实数据建立起来的,这个股票交易系统的评估参数如下:

胜率=49.3%涨幅=51.2%:

赚钱的交易平均需要经历的天数=441天赔率=50.7%跌幅=20.0%

赔钱的交易平均需要经历的天数=175天

总收益率=49.3%×51.2%-50.7%×20.0%=15.1%所有的交易平均需要经历的天数=305天

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总收益率为正值的长线交易系统,虽然胜率略低于50%,但获利交易的平均涨幅是亏损交易平均跌幅的2.5倍,总收益率是15.1%,这意味着从整体来看,所有的交易次数平均每次交易获利15.1%,因此是一个值得考虑的交易系统。

另外,在交易系统的设计中,还应该考虑到赔赚交易次数在时间上的分布,要避免赚钱的交易只集中发生在很短一段时间内的情况。另外一个更加重要的参数是交易系统中由于连续几次的赔钱交易所造成的最大亏损幅度,例如,这个股票交易系统的最大亏损幅度是29.3%,如果要把它应用于股指期货的话,在计算仓位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这一点,不可以使用过高的融资杠杆。

真实波动幅度、总收益率和最大亏损幅度这些重要参数是在设计所有的交易系统中都必须考虑到的,对于想要设计买卖更加频繁的短线交易系统或者应用在个股上的交易系统来说也不例外。在短线个股交易系统的设计和验证中,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非常重要,如果股票有被摘牌退市、实行配股、派发股息红利或公司兼并合并等情况的发生,需要把这些变化反映在数据中。此外,股价很低或日交易量很少的股票应当从待选择的交易对象中排除出去。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移动平均线
股票知识
MACD
老丁说股
热点题材
KDJ指标
读懂上市公司
成交量
股票技术指标
股票大盘
分时图
股市名家
概念股
缠中说禅
强势股
波段操作
股票盘口
短线炒股
股票趋势
涨停板
股票投资
长线炒股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财务分析
炒股软件
上证早知道
经济学术语
期货
股票黑马
股票震荡市场
理财
炒股知识
散户炒股
外汇
炒股战术
港股
基金
黄金




































































































































































































































































































































































































































































































































































































































相关栏目推荐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6-2024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友链,商务链接,投稿,广告请联系qq:253161086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