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系统在股指期货中的应用
股指期货就好像股市指数的影子,虽然在价格上会有一定幅度的不同步性,但大的趋势是一致的。既然交易系统应用在股市;指数上有比较好的结果,就没有理由不在股指期货中尝试一下。但要清醒地意识到,股指期货的价格波动比股市指数要大,在交易系统叁数的计算过程中,一定要使用某一个特定的股指期货合约的历史交易数据,而绝对不能用股市指数的数据来代替。
如果把1F1003股指期货模拟交易的数据代入交易系统中,那么在2010年1月8日的那个星期里交易系统给出了买入的信号,然而在用沪深300指数的数据计算的交易系统并没有给出买入信号。仔细观察一下,原来IF1003股指期货的模拟交易数据在1月份的前两个星期里有异常的波动,1月8日的那个星期是以4038点收盘,在1月15日那个星期的开盘价跳开到4445点,跳高幅度高达10%。而沪深300指数的数据在1月8日那个星期的收盘价是3480点,在1月15日那个星期的开盘价是3593点,高开的幅度只有3.2%。也就是说,IF1003股指期货的模拟交易价格在这段时间里严重偏离了沪深300指数的价格。类似于这样的期货与现货之间的价格背离是否在真正的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中也会存在呢?现在我们无法知道,但是如果要把交易系统应用到股指期货中时,必须得考虑发生这种异常情况的可能性。应对的办法是,用加权或指数平均值来计算真实波动幅度,根据变大了的真实波动幅度使用比较小的仓位和设定比较远的止损点。
如何计算股指期货的仓位?
前面说过,由于股指期货的波动率可能比股市指数的波动率大,在交易系统中设定好止损点和使用正确的初始仓位尤为重要,下面用IF1003股指期模拟交易的实际数据来示范一下止损点和初始仓位的计算过程(见表8)。
表8IF1003股指期货止损点的计算
第一步:找出过去20周的最高点4079.80作为开仓买入点,过去20周的最低点3123.20作为开仓卖出点。
第二步:算出开仓买进(或卖出)之前五个星期的波动幅度(最高点减去最低点)。例如,2009年12月31日那一周:
4025.40-3866.00=159.40
第三步:算出五个星期波动幅度的平均值:
(232.60+178.00+181.40+195.00+159.40)/5=189.28第四步:五周波动幅度的平均值乘以4:189.28x4=757.12乘以3、4还是5?这一点得用股指期货的大量历史数据来验
算它的波动性对止损点的影响,可是IF1003股指期货的历史太短、数据太少了,所以姑且还是沿用前面交易系统应用在沪深300指数时使用的4倍来做演示。
第五步:开仓买进的追踪止损点等于买进点减去4倍的波动幅度的平均值:
4079.80-757.12=3322.68
第六步:开仓卖出的追踪止损点等于卖出点加上4倍的波动幅度的平均值(假设以3123.20点开仓卖出):3123.20+757.12=3880.32
初始仓位的多少也是由投资者的风险承受程度决定的,如果某基金决定投在股指期货上面的全部资金是1000万元,能够承受的一次亏损金额是5%的资金即50万元。由于一张股指期货合约的每一点相当于300元的价值,不管是做多还是做空,一旦实行止损的话,一张股指期货合约的亏损的金额是:
300元x757.12=227136元
基金能够承受的一次亏损金额是50万元,那么50万元/227136元=2.2
也就是说,该基金可以用两手的起始仓位来按照交易系统操作股指期货,一旦需要平仓止损,亏损金额也是在投资者预料之中的。
227136元×2=454272元
如果经过一段时间,该基金的经理决定能够承受的一次亏损额是资金的10%即100万元,那么该基金可以用四手的起始仓位来按照交易系统操作股指期货。
100万元/227136元=4.4
一旦需要平仓止损,亏损的金额是
227136元×4=908544元
可以看出,在股指期货的交易中,使用交易系统给了投资者自己控制止损金额的主动权,使他没有了亏损过大的后顾之忧,可以从容地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