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研究了“每10,000美元一个合约”的交易方法和“每一次交易只需要以相当低的风险为基础”的方法之后,我得出了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那就是我们交易中可以综合使用这两种方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任意选用固定分数交易方法中的任何一种形式。
根据第一个例子(每10,000美元一个合约),我们知道每一次交易的风险率是20%。那么对于每一个交易商而言,他会很快发现这不是一个可行性交易选择。在把最大损失从2000美元降低到1000美元以后,这个风险率确实也随之降低。
但是,尽管在每个合约只有一个6000美元的跌幅额度之后,Joe的账户却依旧有51%的亏损。在跌幅额度达到每个合约10,000美元以后,Joe的账户就会有66%的亏损。对于每个交易商而言,这也不是一个可行的资金管理方法。这种做法和“每一次交易承担比较低的风险,账户就不会呈几何倍数增长”的做法相结合,我们就自然而然地去想到底是选择2%的风险率还是10%的风险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