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现有的文献对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理论研究基本处于引进介绍阶段,唯一直接研究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博士论文—华东师范大学刘胜军的《论接管的公司治理效应》,对美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作了很好的综述,但其对国内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分析却过于简略,反而是一些研究一般性的企业并购活动的文章或多或少地对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在国内的运用进行了突破。同时,从2003年起,一些国内的专家学者开始更深入地对国内公司控制权市场进行专题研究,并产生了一些新的理论假说。
(1)国有企业准兼并假说
刘文通(1997)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出了国有企业准兼并假说,认为:一方面国有企业的剩余收益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作了分割,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也在不同的党政机关之间作了分割,因此,中国国有企业的剩余索取和剩余控制权是分离的,“全民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一国有企业”的行政层级式的国有产权结构,导致了国有企业之间的产权交易并未引起最终意义上的产权流动,从而使得国有企业之间的并购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并购的特点,相应带来较差的并购绩效。对此,他称之为“国有企业准兼并假说”。
(2)产权障碍论
盛洪(1997)指出,中国企业的并购活动面临三大障碍:一是难以弄清谁是真正的谈判者。企业经理、主管部门负责人,甚至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各级领导都只不过是国有产权的代理人,因而在并购实践中常常出现并购方不知应该找谁谈判的尴尬局面,或者即使开始了谈判,也会因为各部门的不同意见而使谈判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国有企业对职工隐含的终身雇用契约和政府出于社会稳定所设置的就业率要求使得企业新的所有者往往很难处理并购后的人员安置。三是国有资产出售过程中的“风险规避”和“寻租”问题难以解决,特别是如果国有资产的代理人是风险厌恶型的,那么,为避免背上国有资产流失的恶名,他就很可能在谈判中把非国有企业的谈判对象人为排除,从而导致了产权交易的“次优选择”。
(3)掠夺性接管论
刘胜军(2001)在对美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后,提出了中国公司控制权市场与美国的不同,即“从总体上看,中国的上市公司接管属于‘掠夺性接管’(Predatory Take-over)。从表面上看,这种掠夺性接管的目的在于‘上市替代’,而实际上,其最终目的在于对金融资源的掠夺”。而造成这种掠夺的原因则是因为所谓“制度性缺陷”所导致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融资最大化成为上市公司的行为准则;二是证监会的权力结构失衡;三是公共产权下的市场参与者行为非理性化;四是非零和博弈。
(4)壳资源利用论
张道宏等(2002)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壳资源的利用实质是资本市场一种对上市公司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活动,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壳资源利用在中国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既可以改善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可以有效地扩大企业规模,并真正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可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在文章中,张道宏等运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论证中国上市公司壳资源的影子价格、博弈定价模型、质量模糊聚类评价模型、壳资源属性与效率等,但在其论证的过程中却未能考虑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现状,基本是将成熟市场的特性和模型简单地带入中国实际。
(5)体制因素下价值转移与再分配假说
张新的观点其实是有变化的。2002年,张新在上证联合课题《价值创造、金融体系和经济增长》及其发表于《新财富》上的文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价值取向和操作流程》中,均认为:“由于中国处于转轨之中,经济效率可以提高的空间还很大,产业结构也有明显的方向可以改善,收购入能够较容易发现被低估的企业来进行收购和有潜力的行业来进行主营业务调整,因此(中国的企业并购)应当能够创造价值。”同时,他搜集了1990年至2002年6月的1176件并购重组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宣称结论支持其假设。但是,在2003年他的另一个上证联合课题《并购重组是否创造价值—中国证券市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及其发表在《经济研究》上的同名文章中,他又进一步认为:“经典的并购动机理论对中国的现象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体制因素下的价值转移与再分配假说’,更能解释中国并购为何不创造社会净价值。”
(6)投机性重组论
2003年4月,在吴晓求出版的专著《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中,他主要关注的是融资方式、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过多地涉及公司控制权市场的问题。但在2003年11月20日国资委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同召开的“全球并购高峰论坛”上,他则明确地提出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投机性重组论”,认为“投机性重组是中国特殊股权结构下并购重组的重要特征”,其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在于:一是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引发市场信心危机;二是无益于管理水平的提升,有损产业整合功能;三是资产价格暴涨暴跌,损害金融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