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分数交易法的另一种形式也常常被基金管理人选用。然而,在很多书中,他也被许多经纪人推荐给个体投资者使用。不像“每10,000美元一个合约”的投资方法,这种方法即使有更大跌幅的话,它的总风险率也相对小了很多。比如说,接着前面的例子讲,按照每一个合约6000美元的跌幅来算,最后除去总跌幅,100,000美元就剩下93,000,每一次交易的风险不会超过2%。如果跌幅继续增大,账户余额就减少到89,000美元,总跌幅就达到11%。
这种方法主要的问题很明显不是交易中承受的风险率,而是一个增长的问题。用一个等式来正确表达这个意思,你会得到:
$1000÷0.02=$50,000
或者说每50,000美元一个合约。根据这个方法,交易商Joe的100,000美元的账户可以交易两个合约。然而,如果他第一次交易失败,那么他的账户余额就会还不到100,000美元,这样的话,他就要减少他交易的合约数量,也就是说他只剩下一个合约了,因为他不能交易分数合约。换句话说,他交易的合约数量只能是从一个到两个,反之亦然。他交易的合约数量绝对不能是1.5个或者1.9个。
这种方法也意味着,如果Joe是以100, 000美元的账户开始交易的,那么在他的账户总额度没有增加到 150,000美元的情况下他交易的合约数量就不会增加到3个。对于那些没有50,000美元启动交易资金的交易商而言,这种方法是不可能被选用的,因为这是这种固定分数交易法最低的启动资金额度。把每一次交易的这个风险率降低到一个比较谨慎保守的比率,即1%,这就要求交易商有一个最低100,000美元的交易账户,并且直到账户余额增加到200,000美元才可以把合约数增加到2个。
$1000÷0.01=$100,000
或者说,不是把每一次交易的这个风险率降低,而是继续保持2%,即一次可能损失2000美元。这个交易商最多承受I%的风险率,与1000美元的交易处境是一样的。在进行任何投资之前,一个合约开户账目必须要有100,000美元,并且只有等到获利另外一个100,000美元以后才可以增加到两个合约。这就是为什么说这种固定分数交易法的问题是增加因素的问题,而不是风险因素的问题。不管是出于什么意图和目的,这种方法都没有增长的因素。对于个体交易商而言,可能在数年交易以后,这种资金管理方法仍然不能使账目呈几何增长。
$2000÷0.02=$100,000
如果说这个比较小的风险率不太适合个体交易商的话,那么它又为什么适合像商品交易顾问以及商品基金经理这样的基金管理人呢?简单的回答就是,个体交易商真的不适合。然而,很显然不是因为他们拥有的资金量小,有些可能有数千万美元的资金。比如说,一个交易商投资2000美元的资金,但是他可能依旧选用1%的固定分数来决定交易的合约数量。如果这次投资中每一个合约的最大潜在损失是2000美元,那么用2000美元除200,000美元得出100,这就是这次投资的合约数量;如果这是一次失败的交易,他就会亏损掉全部资金的1%;如果这次交易成功了,每一个合约获利2000美元,那么总金额就增加到了20 ,200 ,000美元。这样的话,下一次投资,他就可以投资101个合约。不像那些个体的交易商,他们的投资只有等到数年以后合约数量才可以从一个增加到两个,那么大基金管理人有时候可以在单笔交易中充分利用好增长的资金额度继续投资。
这就是对于大的基金投资来说这种投资方法不是最明显有效的原因。不管明显与否,大的基金机构很少连续获得超过20%的年利润。他们仍然缺少资金呈几何增长。公平地说,大量资金不会全部用同一种方法去投资。这种资金可以用资产分配的方法把总资产分成小的部分,或者由其他的管理人来投资,或者用不同的交易方法投资。然而,这样做无疑会降低他们利用资金增长来投资的能力。交易的资金额度越小,增长的效果就越小。这看起来是一种二义性情况(不合逻辑的,矛盾的情况),但是还是有很多方法可以既缩小跌幅(年利润少于20%的投资资金一般也会有非常小的跌幅),同时又使资金呈几何倍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