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流动性对于证券期货市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是考察市场运行效率和成熟程度的重要指标。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认为:现有的交易制度、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则等等金融市场微观结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交易者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从而改变市场上的有效供给和需求,对市场的流动性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市场有效供求改变了,意味着真正参与市场交易的参与者数量改变了,这将最终影响市场价格发现的效果。
假定交易制度和其它规则基本不变,那么投资者参与交易主要考虑其风险收益情况。根据交易类型、交易策略以及交易目的之间的差异,一般可以把交易者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据掌握的信息对资产的价值进行预期,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价格和预期值来设定限价指令或者市价指令的价值型交易者;另一类是根据市场的短期趋势下达市价指令的短期趋势型交易者。
对于价值型交易者而言,他们主要依据资产的真实价值变动得出预期价格,依据预期价格以及市场未来的短期价格分布下达指令。如果市场的流动性很差,价值型交易者就需要考虑自己所面临的风险:下达指令后很长时间内交易都无法成交,或者由于市场在某一价位上能够容纳的交易量较小等到真正成交时价格已经发生了过大的波动等等,那么这个时候入市交易,即使能够获得预期的收益但是交易者所承当的风险却要大得多。
因此,流动性的高低极大地改变了交易者面临的风险收益比,在收益不是很大或者投资者不愿意承担过大风险的情况下,就会有很多价值型投资者不愿意进入市场,进而影响了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对于趋势型交易者,他们主要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方向、波动程度以及市场的历史数据进行交易。当预测市场价格上升就买入,预测市场价格下降就卖出。因此交易的即时性尤为重要,成交的快慢、成交量对于价格的影响等因素即市场的流动性的高低对于趋势型交易者是否参与交易起了决定性作用。
可见,流动性好的市场降低了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期货市场流动性高的市场会吸引众多的交易者参与交易,交易者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发出的众多买卖指令在市场上汇集起来,从而形成了某一时点的市场价格。由于它几乎汇集了所有参与者对资产价值的信息和预期,因此其在一定程度上与资产的真实价值会非常接近,这就发挥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因而流动性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效率。
期货市场监管费
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收取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的通知》批准立项,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此后该费用的收费列项及收费标准定期修改。
2010年5月14日发布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证券监管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了近一个时期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用收取标准。
期货市场监管费:证监会向上海、郑州、大连期货交易所收取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为按年交易额的0.002%。收取。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中证协和中期协组织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参考人员收取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从2012年7月1号开始,中国证监会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费收费标准,对股票由按年交易额的0.04%。调整为按年交易额的0.02%。收取;对证券投资基金和 债券免收证券交易监管费。同时,证监会向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由按年交易额的0.002%。调整为按年交易额的0.001%。收取。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此外,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仍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收费额30万元;对期货经纪公司每年仍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收费额5万元。
对于下调监管费收费标准,证监会表示,近年来,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在交易成本中的占比相对增大。监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认真研究测算后,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要求下调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意在有效降低投资者负担和企业成本,激发证券、期货市场活力。据悉,市场监管费采取“收支两条线”,证监会支出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与实际监管费收入情况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