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它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都要以这一系列的前提为依据。如果违反了此基本前提,会计就不能很好地为经济管理服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货币计量假设等。就像是一个学生解一道数学题,题中先说明题目的假设是什么,然后根据这个假设来解题,从而得出结论。所不同的是,这里的会计假设,都是确实可以实现的,整个的会计体系,也都是建立在这个假设体系之上的。
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也称为会计实体、会计个体。简单而言,会计主体就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那个企业或单位。会计工作的目的是反映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各个方面作出经济决策和投资决策服务。会计所要反映的总是特定的对象,只有明确规定会计核算的对象,即明确的会计对象,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特定企业的资金运动,才能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会计的目标。
会计主体作为会计工作的基本前提之一,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
第一,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范围。只有那些影响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经济业务事项才能加以确认和计量,会计工作中通常所讲的资产、负债的增减,收入的取得,费用的发生,都是针对特定会计主体而言的。
第二,明确会计主体,才能把握会计处理的立场。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对外销售商品时,一方面形成一笔收入,同时增加一笔资产或者减少一笔负债,而不会出现相反的情况:企业出售商品却使得企业负债增加;同时,企业采购原材料,会导致现金减少、存货增加,或者是债务增加、存货增加,而不会出现相反的现象:采购原材料,却使得企业的现金增加、存货减少。
第三,明确会计主体,可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无论是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还是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都最终影响所有者的经济利益,但是,为了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必须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比如,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当建立会计核算体系,独立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比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为了全面反映这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通过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时,为了内部管理的需要,也对企业内部的部门单独加以核算,并编制出内部会计报表,企业内部划出的核算单位也可以视为一个会计实体,但它却不是一个法律主体。
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对会计原则和方法的选择影响很大。只有设定企业是持续经营的,才能进行正常的会计处理。例如,采用历史成本计价,是设定企业在正常的情况下运用它所拥有的各种经济资源和依照原来的偿还条件偿付其所负担的各种债务,否则,就不能继续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再如,只有设定企业是持续经营的,才能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计提折旧的方法,否则,就不能继续采用折旧的方法,而只能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计价。
由于持续经营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一般情况所作的设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停业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为此,往往要求定期对企业持续经营这一前提作出分析和判断。一旦判定企业不符合持续经营前提,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作相应披露。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经济活动分割为一定的期间。实际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只是人为将这一连续的经营活动分成连续的、相等的期间,会计报表则对具体的某一个期间的经营成果进行反映。
会计分期的目的是,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报告,及时向各方面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
根据持续经营的前提,一个企业将要按当前的规模和状况继续经营下去。要最终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只能等到一个企业在若千年后停业的时候核算--次盈亏,然而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经营决策要求及时得到有关信息,就要求将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成一个个相等的期间,分期核算和反映。会计分期对会计原则和会计政策的选择有着重要影响。由于会计分期,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从而出现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我们在以后的章节会有所介绍),进而出现了应收、应付、递延、预提、待摊等会计方法。
最常见的会计期间是一年,以一年确定的会计期间为会计年度,按年度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也称为年报。在我国,企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每一会计年度还具体划分为季度、月份。规定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的计划年度和财政年度采用的是公历年度,会计年度与财政年度一致,有利于国家的计划管理、财政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的进行。为满足人们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也要求企业在短于-年的期间编制财务报告,如要求股份有限公司每半年提供中期报告。
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面系统的反映,为此,需要货币这样一个统一的量度;货币充当了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所以必然采用货币进行会计核算。当然,统一采用货币计量,也有不利之处,许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些因素, 并不是都能用货币来计量的,比如,企业经营战略,在消费者当中的信誉度,企业的地理位置,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等等。为了弥补货币量度的局限性,要求企业采用一些非货币指标作为会计报表的补充。
在我国,要求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是对货币计量这一会计前提的具体化。考虑到一些企业的经营活动更多的涉及外币,同时也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提出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货币计量是以货币价值不变,币值稳定为条件。但现实经济社会,币值变动时有发生,甚至在一些国家的某时期货币价值发生急剧变化,如出现恶性通货膨胀,这对货币计量提出了挑战。如果通货膨胀很严重,通常认为是超过20%的时候,再假设币值不变就显得十分不妥。按常规方法贬值的财务报表数字会严重失实,已不能给决策人提供帮助,相反会引起人们的误解。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采用通货膨胀会计,但货币计量仍然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