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存在三种重要的金融机构,即银行、证券交易所及商品交易所。在黄金市场中,有以金商之间形成的联系网络形成无形的市场,有以银行为主买卖黄金的市场,有以专门的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交易,有的在商品交易所内设置黄金买卖业务。后两种都属于有形的黄金市场,其提供黄金买卖服务的机构是交易所。
为黄金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有哪些
实际上交易所与大金商及银行自行买卖或代客买卖黄金的运作和交易性质是相同的,只是在组织机构、结算和交易程序等的具体形式和方式上有所不同而已。如果我们从黄金交易所或商品交易所的组织机构、结算和交易程序等方面去了解黄金市场,其他形式的黄金市场也容易理解了。世界上的黄金市场有的有专门的黄金交易所,如新加坡的黄金交易所、香港特区金银业贸易场;有的黄金市场设在商品交易所之内,如芝加哥的商品交易所和纽约的商品交易所、香港特区的商品交易所、加拿大的商品交易所。
所有的交易所在政府通过的有关法则的完善管理下执行职务,发挥其功能。生产者及消费者为维护本身的利益,和投机者甘冒投机风险,均在黄金交易内进行自由竞争形式的买卖。一般黄金期货都在交易所内进行,有的黄金市场现货也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所把所有参加交易的人汇集到一起。它的作用就是为这些交易者提供场所,制定交易规则,监督交易场的业务管理并收集和发布市场的有关资料,保障交易者的合法权利。
交易所本身不参加交易。它既不影响也不确定价格。大多数黄金交易所本身不是牟利机构。交易所成员叫做会员,而不叫股东。会员享有某些特权,包括进入交易所的交易场,担任交易场交易员,在交易上只付较少的佣金,以及参加交易所的管理。会员资格的转让一般是要经过讨价还价的,价格一般由各交易所自行确定一个最低标准,但正式成交都比标准高得多。申请入会须向交易所提出,然后由交易所彻底调查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品德,最后须经理事会批准才正式入会。交易所管理成员一般由理事会选举。理事一般选自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