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监管者还是普通投资者,建立一个信息充分、公平、公开、公正的证券市场是他们的共同愿景。但在实务中,由于各种原因,违背市场供需规律而操纵价格的现象屡禁不止。
操纵者手段创新,监管滞后:
自从人类社会建立证券市场以来,价格操纵就随之出现,并且从未消失过。只不过早期的证券市场没有认定目前被大多数市场所禁止的行为是价格操纵。例如,对倒、内幕交易等价格操纵行为在美国正式实施1934年《证券法》之前十分盛行,并且被市场参与者认为是一种正常的交易模式。
美国证券会曾经在20世纪50年代声称价格操纵已经从市场中消失。但实际上,美国市场的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从未消失。近十年来,经法院判决的内幕交易案例每年平均为40个以上,价格操纵每年平均为30个以上,而针对价格操纵的投诉每年都是1000个以上。
同样,其他证券发达市场的价格操纵也没有杜绝,可能的原因包括:操纵者手段越来越复杂与隐蔽,使监管者无法察觉,或立法滞后于创新的价格操纵手段;对确认的价格操纵案件处理速度太慢,或处罚太轻,对操纵者没有起到威慑作用,间接鼓励与助长了操纵者的操纵行为。特别是在一些新兴证券市场,由于处罚不严,价格操纵现象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