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业务联通不通畅。业务联通主要表现为不同市场之间的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负债表业务互相渗入对方市场,实现资金和信息的跨市场流动。但在中国,不同市场之间的金融机构在业务联通渠道上却非常不通畅。比如,成熟国家和地区的投资银行一般可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用贷款,保险资金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入股市。但中国的证券公司只能从商业银行获得质押贷款,无法获得信用贷款,保险资金进入股市也受到比例上的限制。
各金融子市场的联通渠道不通畅体现在哪些方面?
二是产权联通不通畅。产权联通是指一个金融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之间,或下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所引致的资金和信息在金融子市场之间的转移,即一种跨市场的流动渠道,例如美国和英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德国的全能型银行等。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金融机构不能混业经营,所以金融机构的产权联通渠道非常不畅通。现在虽然已出现了全能型的金融机构,但当前仍面临较大的法律约束,主要表现在:金融控股公司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位;分业监管模式对全能型的金融机构的监管存在漏洞,致使金融控股公司在国内的发展面临着一些障碍。
三是金融工具联通不通畅。金融工具是资金和信息流动的载体,金融工具创新为资金和信息跨市场流动提供了广泛渠道。比如,理财产品带动银行存款流向债券、股票等高收益市场,而居民和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理财产品间接进入几乎所有的金融市场。但在我国,金融工具联通渠道也非常不畅通。比如,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发售了一种以股票、基金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可以说这是一座沟通股票市场与货币市场的重要桥梁。然而,政府相关部门以结构性风险过高为由,于2009年叫停这一理财产品。银监会为此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除了打新股外,银行理财产品不得再投资境内股票二级市场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