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的类型
发行有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之分。前者又叫公募,后者叫私募。
所谓“公开发行”,即公司或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众招股募集资金;“不公开发行”,即公司或股份制企业不向外招股,而只向本公司企业内部或有关特殊对象招股的发行募集行为。根据国际惯例在哪个范围发行,以后交易也在相应范围进行(我国改革之初未按此例办事)。
按发行目的不同来分,股票发行可分为新设公司的首次股票发行与老公司的增资股票发行两种。
新设公司的首次股票发行又有两种情况,即发起设立方式的股票发行和招股设立方式的股票发行。前者的第一次股票全部份额全由发起人认购,不向社会公开筹资,即所有发起人都是公司的原始股东,此外无股东。后者的第一次股票大部份额靠向社会公开售出,因此,发起人应先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公布招股书,书中注明公司基本状况、发起人认购情况、社会公众认购时间与地点及交股金方式等,发行结束后才开始正式召开股东大会成立股份公司。
老公司扩大业务、扩大资本总量的增资股票发行也可分为两种情况,即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老股)不足以达到预定发行股份时,再次发行不足部分股份(新股)的董事会决定型;公司授权资本已全部发行后尚需增资而发行股份(新股)的更改公司章程型。老公司发行新股时,仍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声明:原定股额、已发股额、财产及承销股票机构情况)。获准后,公司实行优先认股权(一般让本公司职工先购,原股票按比例先配购等)。当连续两年公司亏损或资产不足抵债时,公司再不能公开发行新股。
我国现规定上市公司年资产利润率超过10%时,可以根据需要最多按原股票的30%配股增资发行。但是,有些公司的确很有发展前景且目前潜能未得发挥,盈利水平很差,为了诱发其潜能,管理层也针对其需要实情,同意其增发股票,而且不受30%的限制。可惜这样一来,又引来一批批并无发展前景的“圈钱”公司纷纷效仿,趁机大捞一把,使股市供给突增,行情急转直下。这又使管理层蓍觉并宣布“增发”暂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