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三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三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