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理论的核心是两国货币的汇率主要是由两国间的购买力水平所决定的。即两种货币购买力之比决定两国货币的兑换率。这个理论至今仍为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并继续对西方国家的外汇管理理论和政策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但若把购买力平价理论作为确定两国汇率的依据,该理论也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它要求两国的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大体相同,价格体系相当接近,否则两国货币购买力就失去了可比性。该理论还要求两国对贸易和资本流动基本上不加限制,商品和资本的流通比较自由,否则两国货币的购买力差异对平价的偏离就很难自行调节。
什么叫做外汇的购买力平价理论?有怎样的限制?
购买力平价理论分为两种形式: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和相对购买力平价理论。
(1)绝对的买力平价理论认为:一国货币的价值及对它的需求是由单位货币在国内所能买到的商品和劳务量决定的,即由它的购买力决定的,因此两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可以表示为两国货币间购买力之比。而购买力的强弱是通过物价水平体现出来的。
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
汇率=本国的物价水平-外国的物价水平
汇率:等值于1单位外国货币的本国货币/1单位外国货币
根据这一关系式,本国物价的上涨将意味着本国货币相对外国货币的贬值。
(2)相对购买力平价理论弥补了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一些不足的方面。它的主要观点可以简单地表述为:两国货币的汇率水平将很据两国通胀率的差异而进行相应的调整。相对购买力平价理论可用下式表示:
汇率变化率=本国通胀率-外国通胀率
即:当期的汇率水平-基期的汇率水平=(当期的本国物价水平-基期的本国物价水平)-(当期的外国物价水平-基期的外国物价水平)
它表明两国间的相对通货膨胀率决定着两种货币间的汇率均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