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着市场自由主义与监管效率之间的权衡。虽然对大型投资者存在着监管的必要性与充分性,但是监管部门也存在着发挥大型投资者金融创新与市场流动性的需要。
1.从市场服务角度出发,树立适度监管的监管理念
当前急需树立适度监管新理念,突出监管的持续性,就是要强调监管过程的日常化而减少随机性,为机构投资者培育一个稳定健康与相对自由的市场环境,避免过度监管,要迫求在市场监管与金融自由之间获得完美均衡。
首先,要构建一个完善的资产泡沫或金融危机的预警体系,要尽量数量化、指标化,对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进行动态实时监管;要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确保市场各方形成比较稳定的预期;还要在提前预见风险的基础上,主动监管投资者交易行为,同时要分清责任。保持监管的独立性。
其次,加强金融市场的控制,控制措施包括限制资本流动、控制借贷。监管政策可以很轻易地通过将他们的实际风险成分转移给金融活动的参与者来限制金融交易的范围,如大幅提高资本适足性要求,或者重新设计整个监管框架。
再次,还要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的创新活动,引导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利用金融工具。密切关注机构投资者的潜在的金融产品创新行为,特别要针对金融部门自身发展的金融创新活动,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与防范违规风险,管理层资本市场的创新、监管与实体经济的效率都要抓,谨防被自己制造的泡沫所吞噬。
最后,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要尽量避免政府的直接干预,走出中国股票市场“政策市”的误区,在合理引导的同时要发挥证券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要改变在牛市中监管力度偏紧而熊市中松弛的监管模式,实施平稳的监管模式,给市场以稳定预期。
2.交易所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是监管体制须不断完善以避免落后于金融创新。比如针对引入我国资本市场的融资融券制度、股指期货交易,这些都可以为市场提供做空机制。这些业务创新也存在放大风险的可能,所以需要学习其他交易所在针对次贷危机中“卖空”尤其是“裸卖空”行为的经验与教训,保证监管体制的动态化基准随市场变化而变化,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二是监管工作是交易所有意义的品牌或者商业战略,客观、合理评估市场交易秩序及市场监察绩效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也有助于增强市场监察的透明度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是随着证券市场的深度发展和广度发展,市场监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如算法交易的应用(对市场冲击与市场操纵的平衡)、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对境外投资者的监管)等。
四是监察流程很重要,从预警到梳理出有价值的线索,既要注重效率也要注重监察质盆。这需要制定较为完善的制度与预等指标体系,特别是针对市场操纵与内幕交易事件。
五要重视资本市场各个参与方的职业道德文化建设,这是整个证券市场监管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