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构投资者最终抛售股票的时候,这些股票也将丧失其原有的溢价。不过,只有在机构持有的股票开始丧失其吸引力的很长时间之后,股价才会出现下跌。这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结为,投资者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意识到,股票已经不再具备以前曾经让它们辉煌一时的内在特性。
此外,我们还要考虑到,受托人在遵循通行规则的时候,必然要承受一定的法规约束,这就会形成滞后效应。尤其是他们所遵循的这些规则,同样适合其他更大、更出色的受托人时,滞后效应将更明显。正是出于这些原因,只要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些市盈率最高的股票仍具备支撑其高市盈率的内在性质,持有者就不必对这种高市盈率感到任何的顾虑。
但为什么说60年代的个人投资者应继续持有这些被机构看好的股票呢?一旦达到或接近机构投资者接受的顶峰,股票价值增长率就只能与收益增长率保持同步,既然如此,卖出股票难道不是更明智的选择吗?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用这些利润,再投资于接近机构认可的其他股票。
如果判断正确,机构认可带来的市盈率提高,就可以通过乘数效应,使资产价值实现若干倍于每股收益增长率的高速增值。显而易见,完全依靠收益增长而实现的股价增值,很少能达到如此之快的增长率。尽管这些论述都很有道理,但我仍认为,只采用这种方式的投资者肯定不会认识到机构投资股票的本质。股票之所以能赢得机构的认可,并按快速增长的新市盈率进行交易,完全是因为它们本身就具有在既定风险下实现进一步利润增长的前景。
如果一个投资者非常成功并积累了大量财富,我认为,他的秘诀之一,就是至少把一部分财产投入到最优秀、最安全的投资之中。
稳定安全的持续性增长(尤其那些已带来丰厚收益的投资),以及以更高风险实现更快价值的增长,都是这些投资者所追求的目标。一旦股票具备了某种令人羡幕的投资吸引力,往往就会走向巅峰,但它们的退化速度总是非常缓慢,以至于只有敏锐的投资者才能感觉到这些迹象。
因此任何谨慎的大型投资者,似乎都没有理由不去享受这些超级股带来的快乐。此时最合理的选择,就是把足够数量的资产投资于这些股票。这样,就可以让成功的投资不会因沉重的税赋而被大打折扣。
总之,美国经济历史已告诉我们:在这些最优秀的高市盈率的机构投资型股票中,很多都保持着强大的发展动力和生气勃勃的管理活力,因此,它们永远也不会从顶峰上跌落下来,而是在一个又一个的10年里,不断地成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