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投资活动流入现金项目。
第一,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收固的投资本金以及与投资本金一起收固的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本金与利息易于分请,所以债券投资利息应当列入“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第二,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因对外投资而分得的股利、利息或利润。
第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出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且由于金额不大,可以净额反映。
第四,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所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比如,企业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巳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若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2)授资活动流出现金项目。
第一,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而支付的款项,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企业购入或自创取得各种无形资产的实际现金支出。不包括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困寇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
第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购买股票等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养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第三,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以外所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企业购买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购买债券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若某项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