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投资机会( Deal Sourcing)是PE投资的起点,也是PE团队的重要工作内容。成熟的PE都拥有广泛的项目渠道从而及时获取大量的项目信息。
为PE提供项目信息的人或公司被称为项目中介(Deal Broker)。项目中介包括那些拥有大量客户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咨询公司、投资银行、行业协会,也包括那些拥有广泛人际关系( Personal Network)的个人。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联合投资的情况下,同行也会成为项目来源。
PE会积极主动地扩展项目渠道,如参加各类展览会、各种形式的投融资专题洽谈会/论坛(例如,2007年开始在天津举办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以及主动联系各地方产权交易中心、招商引资办公室等机构。
PE也会积极主动地寻找潜在的合作伙伴(或目标公司),例如,帮助其在海外的投资组合中的公司寻找在中国的战略合作伙伴。
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也为PE有效地获取项目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持。电脑与互联网的普及、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的广泛应用使得大量项目信息的传递.储存、处理更迅捷、更准确且成本低廉。时至今日,多数项目信息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PE的。
通常,目标公司或项目中介会要求PE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 Non-disclosureAgreement, NDA)(参见附录2.1),以约束后者不能随意地将其获得的目标公司的商业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保密协议通常由有经验的律师起草,内容繁简应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