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黄金市场
香港黄金市场已有90多年的历史。其形成是以香港金银贸易场的成立为标志。1974年,香港政府撒销了对黄金进出口的管制,此后香港金市发展极快。由于香港黄金市场在时差上刚好填补了纽约、芝加哥市场收市和伦敦开市前的空当,因而可以连贯亚、欧、美,形成完整的世界黄金市场。其优越的地理条件引起了欧洲金商的注意,伦敦五大金商、瑞土二大银行等纷纷来港设立分公司。他们将在伦敦交收的黄金买卖活动带到香港,逐渐形成了一个无形的当地“伦敦金市场”,促使香港成为世界主要的黄金市场之一。
自20世纪80年代达到高峰成为世界第三大黄金市场以后,香港黄金市场交易出现回落,它将面临着很重的调整改革任务。
1.历史沿革
香港买卖黄金的历史叮以追溯到1910年,当时一群钱币找换商成立了“金银贸易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1918年易名为“金银贸易场”,买卖九九金,它比伦敦黄金市场形成规范的国际黄金市场的时间还早一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1-1945年),日本占领香港,禁止黄金买卖,交易暂时停止。但随后恢复了低成色工业金买卖。在这种情况下,向澳门转口黄金的业务发展了起来,由伦敦输入黄金,转运澳门出售,这一情况直持续到1974年才终止,因为当时澳门没有黄金管制。
1973年,香港解除外汇管制;19714年1月1日,撤销“棼止黄金进出口条例”,并对黄金交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1978年,香港又放宽了对外国银行在港设立分行的限制,1980年又批准增设了香港黄金期货交易。以上这些政策的变化,再加上香港自身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通讯交通的使利等条件,大量的国际资本被吸引入市。国际金商和各国投资者纷纷在香港设立经营机构,参与黄金交易,使香港黄金市场迅速发展起来。由一个只为周边国家和地区供应黄金的地区性市场迅速地跃升为一个国际性的黄金市场。
2009年,中国香港的黄金进口贸易量为124吨,比2008年下降了7%;出口增长强劲,比2008年增长了近29%,达到316吨,其中大部分出口到了英国,占出口总量的一半左右。
2.市场概况
目前,香港黄金市场主要由三个市场组成:①金银业贸易场,以华人资金商占优势,有固定买卖场所,主要交易成色为990的标准金条,交易方式是公开喊价,现货交易;②本地伦敦金市场,以国外资金商为主体,没有固定交易场所;③黄金期货市场,是一个正规的市场,其性质与美国的纽约和芝加哥的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性质是一样的。交投方式正规,制度也比较健全,可弥补金银贸易场的不足。下面分别做介绍。
(1)金银业贸易场。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黄金市场,成立于1918年,可上溯到1904年的香港金银铜业集市贸易,距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这是华人的黄金市场,经营方式很有特色
1)它使用的计量单位既不是国际通用单位“克”,也不是黄金市场通行的“盎司”,而是相当于1.20337盎司的“司马两”,这在当今世界黄金场上绝无仅有。为了与时俱进,在21世纪开始之际香港金银贸易场也开始增加了以“克”做交易单位。
2)交易方式与欧美完全不同,交易双方一诺千金,全凭一言为定不签合约,完全是口头转账,且多年无一赖账。
3)它是一个华人市场,在香港这个种族融合的国际大都市中,按其章程规定只有华商才有资格成为贸易场会员。
4)它是一个有形的市场,以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手心向外表示沽出,手心向内表示买入,场内最先身体与之接触者为成交者。金银业贸易场采用港元作价。所有买卖均以公开喊价方式进行买卖以司马两(1.20337金衡盎司)为单位,金条成色为990每条交易金条为5司马两,每份合约为20条5司马两,于买卖当日交收结算,但在买方或卖方同意收取或支付仓费后,可以延迟结算。
仓费的认定般于每天上午11:00(星期六为10:00)在贸易场议定。仓贵按每10司马两以港元计算。
仓费分为五级,每级的最高限额如下:
一级 最高可达年息10.8%
二级 最高可达年息14.4%
三级 最高可达年息18.0%
四级 最高可达年息21.6
五级 最高可达年息25.2%
如现货金条供不应求,仓费将定于买家同意收取当天所议定的仓费(高息)来滚计未清仓盘的合约仓费水平。倘若供不应求的情况再持续则仓费会升至二级,如同样的情况持续,则仓费升至三级,如此类推,直至第五级的最高限额。
按照以往的经验,现货金条在仓费升至五级的最高限额时必会有足够供应。在同一制度下,如现货金条供过于求,仓费会以相反的方向议定(低息)。议定仓费在交易完成后缴付。在迟延结算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订明到期日期的。会员的户口内最多可持有2500可马两未平仓合约净额,但如超出限额,则每份合约须在贸易场存有4万港元的基本保证金(不计利息)。
为方便交收,会员买卖的数量有时超过2500司马两,但却没有在贸易场存入规定的基本保证金。这种做法现在已颇被接受,但会员本身则要承受超额量的价格保付风险。把超额量转予贸易场可除去这个风险,不过这种做法会影响与其他会员的贸易关系。
贸易场每天在11:30及16:00定出正式结算价(星期六只有一次定价,在1130进行),所有未平仓盘均以结算价对冲,补交价格变动保证金给予对方。
如价格大波动而超过前定的正式结算价每司马两500港元时,贸易场理事长有权暂停场内交易。这时所有未完成的合约均须成交,每份合约最高以赚/赔5万港元为限。之后,交易便恢复正常。保证金维持不变。在这个保证金机制下,贸易场自成立以来均能顺利进行黄金买卖,并无遇到重大财务问题。
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2年由一会员一票选出21位会员组织成理事会、监事会,负责处理日常运作。会员数目限为192个,现有行员只有191个,其中31个同时是标准金集团成员。会员成员有独资、合伙和有限公司三类。由于会员数目有所限制,要加入为本场会员,只能以会籍转计的方式向理事会申请,经过审批才能成为会员标准金集团会员是有权熔炼及铸造统一成色及规格的金条作交收用途之会员。自1946年起,限制名额为31家,不再接受申请,其铸造金条在交收前须经本场的验金帅鉴定成色是否为990黄金及重量是否为5司马两。合格后本场在金条上印制本场徽标志。验金方式简单快捷,主要是验金师把要检验的黄金在一块平滑的黑色试金石上磨擦,然后把痕迹与已知黄金成色痕迹比较作出判断。
金银业贸易场对标准金集团会员所制造的金条监管严格,若金条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话,可能被罚以至取消其出金资格。
(2)黄金期货市场。1977年,香港商品交易所开展期货交易。交易期货品种,初期有糖、棉花、黄豆,1980年增加了黄金品种。香港黄金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喊价方式进行。每份合约单位是100盎司,保证金为每份合约1500美元,以每盎司美元定价。每份合约的最小变动价是每盎司10美元,倘若每盎司价格的变动超过了上一个交易日收市结算价40美元,头卖即暂停30分钟。之后,买卖将恢复,直至当天收市也不设任何变动的限制。
在到期月份进行实金交割时,交割的黄金必须是100盎司(最多有5%增减差额)国际认可金条予买方,成色最少是99,而重量可选择每条100盎司、50盎司或1公斤。交付可于到期月23日至最后交易日,按合约指定日期进行。
香港商品交易所于1985年改名为香港期货交易所,但黄金期货买卖并不兴旺。而另一方面,香港交易商及投机者夜问在纽约期货所进行买卖的数量却很大,主要是因为纽约市场较为活跃。
(3)本地伦敦金市场。1974年,香港黄金开禁后,一些外商不熟悉金银业贸易场的规则,又对成色为990的黄金不感兴趣,于1974年自行组建了一个无形市场,它全部按伦敦黄金市场的交易规则运行。这是一个现货市场,黄金在伦敦交收,并在成交后的两个交易H内在纽约以美元结算。尽管本地伦敦金市场是个现货市场,但客户可利用特别的信贷安排而递延结算。这些安排一般牵涉借贷黄金或美元、基本保证金及价格变动保证金等,情况跟黄金期货头卖相若。这个机制其后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一个本地伦敦金递延结算市场。全球的黄金交易商、制造商均参与这个市场的买卖。
举例来说,假如金价升至每盎司400美元,有些金矿公司的边际利润便会高于一般水平。在这个情况下,生产商会以现货价沾出某数量的黄金,以保障他们未来矿产中的部分利润。
例如,生产商可在本地伦敦金递延结算市场上以每盎司400美元的价格沽出5万盎司黄金,为其在未来12个月的生产量作套期保值。在与金业银行办妥必要的安排及文件后,银行便将5盎司的黄金借予生产商,记人其黄金户口。生产商须从交易日起支付按当时利率计算的黄金利息。同时,金业银行以每盎司400美元代生产商沽售5万盎司黄金,所得的2000万美元收益及按每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息计算的利息,扣除有关费用后会存入生产商的美元户口内。
生产商可无限期将交易递延结算,直至该批黄金生产完成并交付银行后,整项交易才告完结。但若黄金价格在交易未完成前下跌,例如滑落至每盎司370美元,生产商可以现货价格向银行购回其先前以每盎司400美元沽出的5万盎司黄金而获利150万美元(5万×30)。
按照市场的一般惯例,并视生产商的信用地位,生产商需在银行存入一笔基本保证金以进行该宗递延结算交易。此外,如金价升至高于其沽出价,生产商可能需缴付额外保证金(价格变动保证金),以保持原来基本保证金的水平。
在这个市场上可进行另一种黄金信贷交易的品种是借金。这种交易多为首饰业采用,作为对冲避险和融资工具。例如,制造商需要长期储备1000盎司黄金制品存货以售予顾客,它可与金业银行洽商,安排每月借入1000盎司黄金。假设现货金价是每盎司385美元,年息率为3.50%,借入1000盎司黄金须付利息计算如下
借金期限:1个月(30日)
数量:1000金衡盎司
现货黄金息率:每年3.5%
现货金价:每金衡盎司385美元
借金利息=1000×385×0.035×30÷360=1122.90(美元)
金饰制造商于到期日须支付的利息总额为11290美元,届时并须归还所借全数黄金。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亦可延续借金的期限。借金的信贷条款与向银行借款类同。一般来说,如借金者并非以现金支付基本保证金,则须以各种可接受的抵押品作押。
3.香港黄金体系的管理模式
(1)香港金管司负责货币储备黄金的管理,协助黄金交易所管理。
(2)香港证监会负责香港黄金期货交易所的管理。1980年,香港期货交易所开始经营黄金期货业务,买卖以分开喊价方式进行,多方合约以100金盎司为单位,保证金为每份合约1500美元。以美元/盎司定价,每份合约的价格变动为10美元或其倍数。若每盎司价格变动超过上一个交易日收市结算价40美元,买卖暂停30分钟以补交额外保证金。交易不设任何变动限制。完成每份合约时,卖方交付100盎司标准金。期货交易所按管理规程实施管理,并参照纽约市场规则运行。
(3)1974年,黄金恢复在香港市场自由买卖后,伦敦黄金交易所与苏黎世黄金交易所几大金商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建立了香港本地伦敦金市场。它是一个现货市场,黄金在伦敦交收,并在成交后两个交易日在纽约以美元结算。
香港本地伦敦金市场客户可利用特别的信贷安排而递延结算,方法涉及借贷黄金或美元、基本保证金及价格变动保证金等。这个市场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香港独具特色的本地伦敦金递延结算市场。全球的黄金交易商、制造商及生产商均参加这个市场交易。
(4)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有几十年历史,有固定买卖场地。黄金以港元/两定价,交收标准金成色990,主要交易黄金规格为5个司马两为一条的标准金条。目前采用公开叫价、手势成交的方式。贸易场采用会员制管理,有192名会员、31个贸易场认可的金条熔铸商。
贸易场是一个完全不受政府干预或监管,70多年来一直运行良好,深受亚洲地区交易商、金饰商、长线投资人士及投机人士认可的交易场所。
(5)香港实金市场。主要产品为金条、金币、金元宝、金像、金佛一般香港金条的溢价为1%,这是销售金条的基本规则,溢价叮确定。另外,金价可随市波动,再就是开展实景交易且在香港的银行、金店担资银行处买卖,并相应形成了实金、黄金存折、黄金券三个投资产品。
(6)香港金饰市场。香港是世界第三大金饰出口地区,金饰出口量仅次于意大利和瑞土。香港首饰店超过1800家、制造商100家,它们分别由各种首饰协会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