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翻译领域中,翻译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基础和知识,才能确保翻译的品质。就拿审计报告翻译来说,能否呈现精益求精的翻译水准,关键就在于是否了解相关的知识和禁忌,避免禁忌才能保障翻译品质。那么审计报告的翻译有哪些禁忌呢?
1、第一禁忌:不通顺
关于审计报告翻译的几个禁忌来说,最大的禁忌就是不通顺。在不通顺的基础上也就失去了翻译的意义,因此需要注意在翻译审计报告的时候,一定要先通读其文本意思,了解主题,这样才能有逻辑的进行翻译,避免不通顺现象的发生。
2、第二禁忌:意思不明确
审计报告是对被审计文本的一个结论,也就是说是否通过审计,若没有通过审计,存在怎样的问题和意见等。这些都是需要在翻译过程中明确呈现出来,而并非是单纯的翻译出其是否通过。
3、第三禁忌:逻辑混乱
进行审计报告翻译时,最忌讳的就是逻辑混乱,必须要保持逻辑性才可,避免因为逻辑混乱影响到对审计报告结果的准确理解。
关于审计报告翻译的几大禁忌北京天译时代翻译公司就介绍到这里。只要能够掌控好这些禁忌,不触犯,那么对于翻译品质也是有一定保障的。在这些禁忌的基础上打造精益求精的翻译水平是十分简单的,不妨将这些禁忌牢记在心。
税审报告
税审是对企业所得税汇算,确认亏损与盈利的,工商审计是用于工商局年检用以及确认经营状况的一个证明。
税审比工商年检费用贵。税审报告是针对税法和会计法的差异对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调整的报告。
税收征管法
从广义上说,税收征管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法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行政法规和有关税收征管的规章制度等。税收征管法属于税收程序法,它是以规定税收实体法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是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法不仅是纳税人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税务机关履行征税职责的法律依据。从狭义上说,中国的税收征管法就是指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订的《税收征管法》。“新《征管法》”均指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征管法》;“旧《征管法》”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后的《征管法》。
税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
财务审计报告主要是按会计准则、企业制度为标准,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基本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投资者权益、费用成本和收入成果等。
税审是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的一种税务审计,主要是从税法的角度确认企业的盈利与亏损,由具有税务审计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情况的报告.还有一些专项的税审是涉及除所得税以外的各类税税的审计,如有关增值税的返还,房产税的减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