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对冲基金监管的政策主张和措施有哪些?
(1)增加对冲基金透明度。过去,对冲基金几乎不需要登记注册和信息,但长期资本管理基金事件之后,22国集团已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研究如何提高对冲基金的透明度。最近,7国集团提出改革国际金融体系的一系列措施,包括认真研究参与国际资本流动的投资银行、对冲基金和其它机构的透明度和标准问题。如建立一种专业化的、对金融部门进行审慎监督的程序,制定增加透明度和披落信息的国际标准,检查大量进行借贷投机的金融活动并评估其影响等。迫于压力,一些对冲基金已开始主动进行信息解释,以稳定投资者的信心。例如,过去行为最隐秘的PaloPartners最近发表公告,为其资产收益和经营风险状况辩护,橙清市场关于该基金行将破产的传闻。
(2)加强对对冲基金融资的监管,以降低对冲基金的杠杆比率,防止银行、经纪商、交易商向对冲基金提供过多的风险贷款。英国金融服务局表示,银行监管人员需要研究对冲墓金融资是否有足够的抵押保证;美国将对债权人与对冲基金的关系展开调查;日本政府也呼吁各国对对冲基金的融资施加限制,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向对冲基金融资,并有义务信息。许多学者和业内人士还建议大幅度提高外汇、股票等衍生交易的保证金。发展中国家应该要求投机者以本币缴纳保证金,让投机者承担一定的外汇风险,使其不敢为所欲为地打压该国货币。
(3)限制对冲基金的资本来源。如日本政府正准备出台一项政策,禁止本国投资者向在避税区开业的离岸对冲基金投资。离岸对冲基金占到对冲基金总数的45%左右,管理资产的比重则高达70%,
此外,国际金融界对目前的国际金磁体制也开始深刻反思,要求完善国际金触体系、增加对冲基金运作透明度的呼声日渐加强。因此,可以预计,经过这场金触危机以后,国际金触体系将发生重大的改变,对冲基金乃至国际“游资”的国际监管机制将会逐步建立并发挥作用。
一方面,由于国际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各国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对“游戏规则”的修改;另一方面,基金投资人及其贷款银行也会对投资动向及杠杆率作出限制,这都会使得对冲基金在今后的运作中将面临着环境的巨大变化,投机的空间将大为减少;同时,经历过这次惨痛教训后,基金经理人将会采取更为稳健而不是盲目追逐高利润的投资原则和运作方式,这也是基金投资人对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