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官司多,已经成为中国股市一道独特的风景。今天你告我,明天我告他,更有甚者,一家公司卷入二三十起诉讼的都有,以至于打开媒体的公司公告,或者公司年报、中报、季报,在“重要事项”或“或有事项或期后事项”部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占了相当大的篇幅。
有人说,上市公司官司多,说明法律意识增强。这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官司太多了,也绝对不是一件好事。上市公司今天当原告,明天当被告,公司老总们天天忙于打官司,还有什么精力去抓生产、搞经营呢?公司效益又怎么会不滑坡甚至亏损呢?棱光实业,曾经作为沪股中的一匹黑马颇受投资者的青睐,但后来却成了“打官司专业户”。从1999年4月份初次披露诉讼情况起,棱光实业几乎隔三岔五公布一起所涉及的讼案,其中仅1999年10月22日这一天,棱光实业就同时收到了6起案件的应诉通知。而所有这些诉讼大都有一个共同点—起因于棱光实业为大股东恒通集团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贷款担保。棱光实业因诉讼案件所涉及或负有赔偿责任的或有赔偿金额总数已超过公司1999年的净资产,从而沦为“ST”公司。
看上市公司打官司,我们不难发现,越是经营不善、效益不好的公司,官司越多;越是打官司,公司效益越是不好。想想这道理也很简单,公司天天忙于打官司了,且不论输赢,光是牵扯的精力就足以把公司拖垮。
当然,该打的官司要打,该有的诉讼不怕,但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官司缠身,有的竟同时惹上了数十起诉讼案,以至天天是法庭进法庭出,扯了一身的麻纱,这绝对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无论有理无理,也不论将来是赢是输,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都是不利的。对于股民来说,对这类公司股票更应该小心待之。诉讼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并且一件案子要拖很久才能结案,不管最后公司的胜负情况如何,都对公司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况且一旦败诉,投资者也要同上市公司一起成为输家。美国微软公司败诉后,不仅微软股票大跌,而且整个纳斯达克市场也出现大幅下挫,并引发一场全球性的股市震荡,其教训令人深思。许多股民不习惯看公司的公告,这是很不成熟的表现。倘若你买的股票天天在打官司而你不知道,甚至败诉了你还蒙在鼓里,你无疑要成为败诉上市公司的殉葬品。
公司发生的这些重大事件既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经营水平与管理能力,而且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因此,投资者应经常有意识地去获取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从蛛丝马迹中考察管理者的经营水平与管理能力,以便准确地判断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与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