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分置改革
1.中国股市的二次革命;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是中国资本市场为解决自身基本制度缺陷所做出的一次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它的成功实施使中国股市释放出了巨大的活力,是中国股市的第二次革命,股权分置改革从四方面推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1)股权分置改革推动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升了上市公司投资价值。非流通股的流通、同股同权的实现,使大股东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趋向一致,股权分置改革为解决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扫除了重要障碍。
(2)改变了不科学的定价机制,使市场真正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原有的股权二元结构严重扭转了市场的定价机制,使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定价机制的合理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将在长期促进资金在证券市场与其他市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间的流动,这样才能发挥市场资源的配置的作用,促进市场的长期繁荣。(3)股权分置改革使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现代金融工具,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更有效率地进行资本运作。
(4)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形成更为有效的约束机制。
2.管理层大力推动股改
为了确保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府出台了多项措施,为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铺平了道路。2004年2月1日,作为纲领性文件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正式推出,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2005年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2005 年5月9日,以三一重工为代表的第一批三家公司开始试点,6月20日第二批41家公司试点。8月24日,五部委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份改革进一步深入,并于2006年3月全面铺开,截至2006年9月,97.5%的公司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股改,股改已处于收官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已基本完成。
3.制度折价转向成长溢价
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股市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十分突出,存在很多违规的行为。2002 年底,中国证监会普查1175家上市公司,发现676家公司有大股东占款现象,占款总额为907亿元,而当年上市公司利润仅为741亿元。占款方式五花八门,如大股东虚假出资、关联交易、强行划转、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担保等;从占款的账面情况看,既体现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也包含在或有多项及重大诉讼中,还有一些难在上市公司公告中难以体现。众多的违规行为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投资者的信心受到严重挫伤。
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上市公司不仅对未来的业绩增长做出承诺,还主动注入优质资产,并通过整体上市来改换,通过关联交易检查上市公司利益。中国股市从"制度折价"开始转变为“成长溢价"。从资产注入来说,上市公司全流通后,资产注入前,资产价格以账面价格为基础定价,价值的实现要经过很长时间,而资产注入后,资产价格以未来收益的折现值定价,价值立即实现,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也会增值,上市公司真正成为集团公司的主力旗舰,有效地推动了整个集团公司业务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后,由于资产注入与公司大股东的利益一致,因此,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和资产注入成为股改后中国股市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毫无疑问,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实施,以及新会计准则的执行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和执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力度的加大、大股东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提升了中国股市的整体投资价值,中国股市以此为突破口启动了一轮波澜壮阔的超级牛市。
(二)其他基础性制度建设
除了股改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推动以外,管理层在市场制度建设上也进行了一些政策推动,比如合规资金入市、新会计准则的推出、股权激励制度;等等,诸多与时俱进的政策、法律、法规的推出,使得我们的市场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当然,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催生了相关的题材投机,这是无法回避的,但是总体来看,制度建设的推进有利于我们证券市场的成熟和发展。
1.合规资金入市
所谓“合规资金”是指《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九条")及证监会相关规定支持和鼓励入市的机构投资者资金。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九条”,其中明确指出要鼓励合规资金入市,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并逐步提高其他形式的资金比例。培养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这个意见的发表对中国资本市场影响重大,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将不断得到规范与鼓励,尤其是保险资金的入市要发生变化。总体上来看,“国九条”的发布是对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综合性利好。
2004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坚冰开始融化。2005年2月15日至17日,中国保监会、证监会先后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以及(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涉及的证券账户、交易席位、资金结算、投资比例等问题,以及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所涉及的资产托管、投资比例、风险监控等问题。此后,保险资金正式拉开股票投资交易的大幕,进入股市的保险资金在逐步增多。
自2004年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证监会联合,先后发布实施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春节前夕,又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等四个配套文件。这些文件一起构成了企业年金市场运行的法规体系,为企业年金进入股市铺就了绿色通道。
2005年2月2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施行。当年3月6日,工行、建行和交行三家机构获准成为设立银行,标志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2002年12月1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行,它标志着我国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继续扩大吸引外资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这一制度成功解决了在资本项目管制条件下向外资开放本土证券市场的问题。QFII 制度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积极影响。2003年5月以来,先后已有瑞士银行、野村证券、摩根士丹利、花旗环球、高盛公司、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ING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等数十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获批QFII资格。
总体看,随着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逐步清晰,价值型投资理念已得到强化,这为中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且将逐渐提高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以保险机构投资资金、银行基金等为主体的新的机构投资主体均为厌恶风险型的投资资金,由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来管理,其先进的分析、投资能力将为市场的稳定、股市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自此,中国证券市场正在发生革命性变化,在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投资理念制度建设、交易平台、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多方位全面展开,以全面落实"国九条”为主线中国证券市场将迎来黄金发展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