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发布,其中九大要点值得关注。
1.《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央行应该适应新技术挑战,推动支付服务与规则的优化
在支付清算体系建设中,面临国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除了安全和稳定性要求之外,不断提升对各类客户的服务效率和体验,是监管部门需要更加重视的目标。例如在最具代表性的零售支付领域,就首先需要做好风险与效率的权衡,二者不应有所偏颇。监管部门应该更好地引导零售支付市场健康发展,推动支付服务提供主体的自我完善和升级,因为真正能够把零售支付市场“蛋糕”做大的选择,是依托支付平台、产业链之上的多元化增值服务,包括提供面向不同客户的、支付附加的非金融和金融服务。同时,我国的支付市场建设还应从全球战略角度看待,重在提升跨境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更有效地给企业和居民提供服务。此外,当前网络信息技术对于支付体系带来的重大挑战,很大程度上都体现在账户层面。面对网络电子账户的快速发展,央行一是应该加快规则建设,包括电子签名等各种“软规则”和应用远程开户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标准,并把握好过渡期网络实名认证账户和线下实名账户之间的关系,二是结合新形势深入研究网络银行和虚拟电子账户的监管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原有的线下规则,或者出台新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2.《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各国都越来越重视支付清算体系的理论与政策研究
对于一国经济金融发展来说,支付清算体系构成了最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也是各类金融交易顺利进行的依托。与其在现实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凸显相称,支付清算领域的研究也逐渐走到了学术前沿。近年来在国外兴起的支付经济学,就旨在研究支付过程的交换机制,包括代理人完成支付使用的支付工具,及金融中介在支付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等。这些学术探索正好契合了各国监管部门的需求,如欧央行主导成立了支付经济学研究小组(Payment Economics Network),旨在使支付清算研究与政策制定更好地结合起来。美联储在2015年初发布了题为《Strategies for Improving the U.S. Payment System》的报告,并且正在构建两个工作小组,分别着力研究和推动美国支付体系的效率与安全。实际上,支付清算领域研究已经从过去货币和信用文献列车中的一小节“隔离车厢”,逐渐成为蕴含丰富的理论、方法创新前景的学术“富矿”。
3.《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趋势:转型与规范
一方面,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参与者越来越多,各企业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收单等业务领域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同质化,业务规模和利润增速的下滑、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和大力整顿,促使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谋求转型,在原有支付业务承担收付款功能的基础上,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服务等业务进行叠加,谋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尤其是行业领先的支付机构,预计将对多年发展积累的大量客户数据信息进行挖掘、整理和利用,对用户账户变动规律、用户支付习惯、用户关注商品类型等进行深度研究,以传统的支付业务为中心,向前端和后端进行业务拓展。其中,可以利用过往交易流水、企业基本信息、上下游企业信息、行业基础信息等,向前端发展融资服务、理财服务、财务咨询等业务;利用企业目标客户信息、客户支付习惯信息和账户信息、目标行业目标市场信息等,向后段发展战略规划、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线上营销、市场推广等业务,从而进一步实现支付业务的增值和延伸。
另一方面,未来在整个第三方支付体系的发展中,规范运行将成为另一重要主线。首先在支付产品和服务创新、机构运营和内部管理、备付金的安全保障、与银行业机构的关系等方面,需要建立一个更加健康、共赢、规范的支付生态协作体系。在此之外,各方最关注的问题,还是在以互联网支持的公共网络系统下,第三方支付既能够给用户提供更有效的支付体验,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如部分支付企业实际上已经介入到了清算环节。长远来看,在新技术冲击下,各种类型的转接清算组织出现融合趋势,整个支付清算体系将更加具有开放性。以提供网络支付服务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来看,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小额、零售支付交易的清算效率,并且提供基于大数据的增值服务和信用支持,但与此同时,也面临依据的规则缺位、信息不够透明、结算最终性的信用支撑有所不足等矛盾。
4.《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趋势:并购与创新
一方面,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内积累起来的海量用户数据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将成为吸引越来越多其他行业巨头参与。从2011年至今人民银行每年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数量来看,2014年发放牌照的步伐已明显放缓。在2015年初人民银行发布的2015年支付结算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已明确“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鼓励现有机构兼并重组、持续发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研究实施支付机构分类、分级监管”的工作思路。可以预见,未来新增牌照数量将会减少,需要拓展支付渠道的企业可能将更多地选择收购已持牌企业。此外,经过不断的市场并购和行业整合,目前没有持续经营能力的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甚至会退出市场,从而形成“有进有出”的市场流动特征,逐渐呈现“良币驱逐劣币”的趋势。
另一方面,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不断创新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保持和获取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可以预见,未来支付机构将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挖掘客户需求,增加客户黏性。通过二维码支付、声波支付、指纹支付、短信支付等支付手段创新改善客户体验;通过改进快捷支付流程提高支付便捷性;通过虚拟信用卡、票据电子化等支付模式创新将线下运作模式转为线上,实现线上线下双向融合;通过无卡支付、虚拟POS机等技术手段创新弱化支付介质,便捷支付操作。
5.《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支付清算运行的变化带来新的挑战
2014年我国的支付清算业务快速增长,尤其新兴的移动支付等业务更是如此。与此同时,当年的支付清算平均每笔交易规模保持了下降的总体趋势,而单位结算账户在银行结算账户中所占的比重也进一步下降,反映了新兴的快捷支付方式的普及对于小额非现金支付活动和个人银行账户使用所起的推动作用。相信随着支付技术的发展,这一趋势仍将在未来数年内继续。
类似地,基于支付清算系统交易估计的货币流通速度保持了近几年的增长趋势。研究表明,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规模与M2的比值从2013年的14.53上升到了2014年的14.80,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规模与M2的比值从26.6上升为27.6。新兴支付技术与支付方式的应用使得资金在经济体系中的周转变得越来越快,这也为M2在货币政策体系中的地位和相应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带来了挑战。
6.《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支付清算体系与宏观经济指标之间有丰富的关联
实证分析表明,支付清算指标与GDP、CPI、PPI等都有密切关系。例如,就名义GDP来看,一方面从非现金支付工具看,研究发现名义GDP的季度同比增长率与滞后2期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增长率显著相关,后者能够解释GDP增长率波动的近50%,这就使得非现金支付工具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具体到不同支付方式来看,除了汇兑等支付方式与GDP之间的关系不显著之外,票据与银行卡同GDP增长率都有很强的相关性。尤其是银行卡,其滞后2期的同比增长率可以解释GDP季度同比增长率波动的70%以上,拟合优度远远超过总体非现金支付工具。另一方面从支付系统看,大部分支付系统业务都与名义GDP的同比增长率有着显著的相关性,不过其中拟合优度最高的则是行内支付系统,它在显著性与拟和优度上都要高于支付系统总体业务规模的拟合效果。
就真实GDP来看,在其季度同比增长率与总体非现金支付工具规模增长率之间没有发现任何显著相关关系。不过在更具体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种类上,课题组发现票据与信用卡同真实GDP相关。另一方面,不同于非现金支付工具,支付系统业务与真实GDP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性,尤其是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还有,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卡跨行支付业务,它与真实GDP之间的相关性并不体现在当期,而是滞后1期,并且其相关性在显著性与拟合优度上也大大超出其他支付系统业务。
就CPI和PPI来看,一方面,CPI与非现金支付工具其滞后2期的业务金额显著相关,后者能够解释CPI增长率波动的超过70%。其中,银行卡和汇兑等其他方式同CPI变化率的关系显著,并且时滞都是两个季度。同时,滞后1期的支付系统业务增长率可以解释CPI季度同比增长率约一半的波动。另一方面,滞后2期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增长率与PPI季度同比增长率显著相关,并且能够解释后者约一半的波动,其中,银行卡支付增长率可以解释PPI增长率三分之二的波动。同时,滞后2期的支付系统业务增长率与PPI季度同比增长率显著相关,并且能够解释后者60%的波动。
7.《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我国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建设进展明显
伴随着场外金融市场的发展,采用中央对手方(CCP)清算机制,可以有效消除对手方风险,促进市场交易活跃,有效管理系统性风险;从微观角度来看,净额轧差还可以显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参与者的参与成本。近五年来,中国场外金融市场实现了CCP清算机制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仅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所服务对象不断拓展,相应的中央对手清算机构建设也取得显著成绩。2014年,中国场外金融市场集中清算规模逼近2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率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规模是场内市场同类产品的2.62倍,充分显示出场外金融市场衍生品及与之配套的集中清算制度的优势。长远来看,我国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作为最为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之一,应进一步落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的各项要求,努力成为提升中国场外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支柱。
8.《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球跨境支付市场中异军突起
目前,全球跨境支付市场竞争激烈,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始搅动支付市场激烈竞争。跨境支付市场大致包括四种类型:国际贸易市场、国际金融市场(外汇投资兑换和跨境融资等)、全球B2C市场以及国际汇款。其中,商业银行除了在国际贸易市场占据主流支付地位之外,其他三个市场都开始发生结构性变化,被非银行支付机构渗透。其根本原因在于,在一定的安全边界之内,全球跨境支付市场更青睐支付效率,商业银行的支付体系则是以最小化风险原则设计的,缺乏灵活性,支付效率低。全球范围内,也开始提高移动支付等创新工具的支付效率。
9.《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指出地区之前的资金流动呈现分散化趋势
课题组根据大额实时资金流动规模,进行了区域结构分析,其中可得数据截止到2013年。研究发现,2013年资金流动总量最高的5个省市依次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深圳,而资金流动总量最低的5个省市依次为西藏、青海、宁夏、海南和贵州。2013年,北京、上海、深圳三者在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2%、13%和5%,其中北京的占比较2012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延续了2007年以来的资金流动在区域上的分散化趋势。深圳和上海的比重则在自2011年开始的3年内保持了稳定。
就地区内部大额实时资金流动来看,2013年北京、上海和深圳在总规模中占比分别为32%、11%和4%。其中北京的份额比上年下跌了4个百分点,这是2008年以来的最大跌幅。上海也从连续三年保持稳定的11%下跌了1个百分点。相应地,其他省市所占比重则从2012年的49%上升为2013年的53%。
就地区之间的资金流动来看,北京的比重从2012年的44%变为43%,从而改变了该比重往年连续上升的趋势;北京与上海之间资金流动所占比重也从2012年的16%变为15%。上海与其他地区之间的资金流动比重保持了2012年的水平不变,仍为11%,深圳同其他地区的资金流动比重则上升了1个百分点,从4%上升为5%。由于这些比重变化都还比较微小,因此还不能判定它是否意味着北京在全国资金流动中枢纽地位不断提高的趋势是否发生了扭转。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尽管上海在2009年正式确立了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但是从全国的资金流动情况来看,其地位不升反降,背后的原因值得深入研究。
而第三方支付报告指出当前证券清算结算体系面临多方挑战,具体有哪些挑战呢?
我国证券清算结算体系仍面临三方面挑战。
一是信息割裂、市场割裂问题依旧存在。在跨现货和衍生品市场的信息整合与共享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跨市场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尤其是随着产品的复杂性和关联度不断提高,风险传导性与递延性问题凸显,如何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监控是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
在债券市场,交易机制、交易主体、交易品种等方面的分割却也长期存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推进缓慢,有碍于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
二是在多头监管的情况下,监管协调仍有完善的空间。这尤其体现在债券市场,多头监管的格局对债券市场形成了显著制约,使得债券市场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法律的适用范围、执行效力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各类债券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和责任约束机制,导致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存有监管套利空间。
三是对外开放合作尚存体制障碍。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沪港通的开通为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国内清算结算机构对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跨境互联的探索已全面展开。然而受国内既有的运作体制的影响,使得金融基础设施跨境互联在个别领域推进较为缓慢。
针对以上三方面挑战,报告提出,“十三五”时期可从四方面完善证券清算结算体系。
第一,统筹监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加强监管协调,统一规则,形成竞争有序的局面,尽量避免重复监管;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行政管制,在清算结算机构产品业务、经营机制不断创新的情况下,推进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促进监管政策公开透明,限制自由裁量权。
第二,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动监控。建设集中统一、信息共享的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启动中央监控系统建设,强化信息采集和分析研判,全面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通过建立期货与现货、场内与场外、公募与私募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统一账户体系,为监管机构加快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助力监管机构加强跨市场联动交易管理,实现跨市场交易行为的统一识别和监控,提升监管及时性与有效性。
第三,加强债券托管结算机构互联互通。支持债券品种在不同市场的交叉挂牌及自主转托管机制,促进债券跨市场顺畅流转;推动托管结算机构信息共享、顺畅连接,加强互联互通,努力提高债券跨市场转托管效率;加强在债券执法、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监管合作,防范系统性风险。
第四,推动清算结算机构跨境合作。鼓励清算、结算机构灵活探索多种方式,加强与国外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市场双向开放,以服务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积极落实PFMI原则并接受国际机构评估,以利于国内的清算结算机构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推进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吸引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多种渠道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