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市场经纪人或出市代表的违规行为
交易员是经会员单位委派并代表会员单位进交易所大厅参加交易的人员,每一会员单位一般可固定若干交易员,而当日进黄金市场交易的交易员称出市代表。会员单位和出市代表的身份特殊:一是他们有机会接受不同客户的交易委托书或其他委托方式,如电话电传、电报等;二是熟悉黄金交易的有关业务知识,诸如金价波动情况,黄金的等级、成色、交割月份,等等;三是有直接进场交易的权利。正因这样,往往会有下列违法现象:
(1)有的会员没有代理业务权限的(因为有的会员只能自行经营买卖黄金),擅自开展代客买卖业务;
(2)在交易所内私下买卖合同或提货凭证
(3)不通过交易所私下进行结算,不使用交易所统一专用发票或进行不开单据的现金交易;
(4>违反为其代理客户保密的规定或进行其他损害代理客户利益的行为;
(5>违反交易所价位涨落规定,在竞价交易中有意哄抬或压低价格;
(6)虚报市价,联手交易,从中谋利;
(7)出市代表不通过本会员单位而直接受他入委托进行交易
(8)有些合同在交易所协商交易后未经交易所见证而转向场外交易。
参加金市交易的买卖双方都必须对交易经纪人或出席代表的一些行为约束有所了解,这样一方面可增加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损失,另一方面可对自己的委托经纪人进行适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