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没有如利润分配那样的两个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无论上市公司当期是否赚钱,无论上市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正是负,如果公司的资本公积会计科目上有足够的钱,就可以提出资本公积转增的预案。
但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决定是否提出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时,还是遵循着利润分配的两个前提条件。前些年,有过一些亏损公司在年报中提出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但现在,这一现象基本绝迹。
能大量现金分红的公司大多很健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然而与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相比,投资者对年报现金分红的企盼程度就很低。
这一方面是因为,多数投资者觉得从二级市场赚取差价,所得要远远超过现金分红;另一方面,也是多年来,国内证券市场中,也很少有上市公司能够坚持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无法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榜样。
但实际上,能送现金,特别是大量送现金,对投资者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能大量送现金的上市公司,大都很健康。
有些公司看上去赚了不少钱,但这些钱很多是应收账款,实际账上的现金并不多,有的时候,应收账款最后就变成坏账了。因此,能大量送现金,说明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不大,不太可能出现突然亏损的情况。上市公司大量分现金,也说明它对投资者真正负责
。有些钱放在公司账上,没什么好项目可以投资, 日常经营中暂时也用不上,只好放在银行里吃利息,或者买买国债,与其这样,不如分给投资者。而且,投资者分得了现金,也算是真正落袋为安。
这就跟分到股票不一样,股票虽然多了,但有可能贴权,这样比起来,拿到现金更安全一些。而且,如果你真看好这家公司,完全可以用分到的现金接着再买它的股票。此外,有专家还从多年的实际情况分析出这样一个结论,那些多年来坚持大量派送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其股价的涨幅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由于现金分红对股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证监会也在2008年10月,推出了有关现金分红的新规定。第一,申请增发或配股的公司(注意,不包括定向增发),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这项规定,使强有力的现金分红成为再融资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可以预期,很多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过低的上市公司,很有可能会推出大比例的现金分红预案。
第二,证监会要求从2008年年报开始,上市公司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同时要求,年报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