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星炒股“金手指”现象要查对“傍明星”的“新庄模式”更要彻查
明星炒股,本无可厚非,但近日某些涉足股市的“明星”却遇到了“意外的麻烦”,备受诟病。被诟病的原因无外乎以下两点:
一是明星被指认为炒股“金手指”,点股成金,弹无虚发。譬如,被疑似“郭冬临概念股”的中电广通,中电广通近日大幅飙升,气度不凡。再往前追有2009年4月演员陈好潜伏ST黑龙,明星也是捞金楼银,无不风光。
二是,明星被盗用,“傍明星”股借“星”升天。季报中出现“徐帆”、“邓婕”、“刘岩”名字的浙江东方,2009年11月以来,只有4个交易日,但股价涨幅超过40%,这对于一只沉寂了将近一年的股票来说,上涨行情来得有些突然,并且出现了高位大幅换手。这不能不让投资者怀疑其内在的“诡异”。
浙江省证监局调查澄清也许阻挡了“诡异” 继续延展。“邓婕” 、“徐帆”等均为盗用,此星非彼星也。从此番明星的被盗用中,让投资者惊讶的是盗用之术“芝麻开花一节节高”,居然从演艺圈扩展到明星企业,阿里巴巴也“荣幸”的被盗用者圈中,据浙江东方澄清,绝无阿里巴巴重组之事。
一切似乎通过澄清变得真相大白了,但那些在股价大幅飙升后成功“隐退者”也许还在暗处窃喜。
笔者认为:“明星门”暗藏玄机,对这两种现象都应该彻查。
第一种现象透露出,明星利用其人脉资源进行内幕交易的嫌疑,难以排除。对此,上市公司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对于遮遮掩掩的上市公司应该严查,查清此现象背后的“内在逻辑”,以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尊严,因为“明星”容易产生晕轮效应,对此现象的查处就应该提高警惕,严查不怠。
对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票的明星以严惩,警示并阻挡此现象的进一步蔓延。未涉足者,则尽快还明星以“清白”,以维护社会的和谐进步。
第二种现象透露出,“新止模式”存在其中,难以排除。利用“名人效应”强化投资者对浙江东方的憧憬,又利用明星企业阿里巴巴涉足重组,给浙江东方插上了“腾飞”的保险的双翅,以达到拉高股价出货的目的。有关市场人士认为,这更可能是一场“无间道”戏码,潜伏在浙江东方中的“徐帆”和“邓婕”,有明显的“策划”痕迹。
笔者认为,正因为之前有陈好等明星的成功,所以‘明星牌’才好打。有关专家建议,对此现象更应该严查,一方面它玷污了明星在公众中的美好形象,另一方面, 它是坐庄模式的新演化,是一种新的炒作盈利模式,放任其发展,很可能新的花样又将“盛开”,下次可能借用“巴菲特”、“刘芳”,“马云” 等等不一而足。对此现象彻查,对背后操纵者严查是唯一出路。
笔者认为,要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一是要从法理上增加这种行为的成本,二是在内幕交易查处中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即要求被调查方提供证据自证清白,三是借鉴国外的方式,通过奖励措施、动员市场力量来打击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