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点独董门”背后之诚信缺失
由于“将举报坚持到底”的股民颜红破釜沉舟式的实名举报,污点独董洪乐平的问题才得以浮出水面。
颜红举报洪乐平在担任ST深泰独董期间存在四大污点: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07年10月,证监会对独立董事洪乐平给予警告并罚款的处分; 2008年8月,因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严重滞后,深交所对独立董事洪乐平给子通报批评的处分;作为独立董事,洪乐平未在2005、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02年6月28日起,洪乐平一直担任ST深泰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超过6年,违反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洪乐平2011年2月任深圳全国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总会计师兼办公室主任,此前曾任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等职,在资本市场也可谓有头有脸的人物。
存在污点似乎不应该求全责备,人无完人,说出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事件到此也应该收尾了,存在污点也应该不影响洪乐平本人继续按照规定走他风光地担任多家独立董事的道路。但问题是洪乐平,也许还不只是洪乐平,将这些污点扔到一边,似乎它从没有发生过。
颜红在举报信中称,江钻股份在2010年12月14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中,提名洪乐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和洪乐平本人均声称洪乐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据《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在洪乐平担任独董的东信和平及深泰公司的公告中,洪乐平的独董声明中,均称未受到“任何处罚”。
迫于舆论的压力,加以深交所的干预,江钻股份被迫从独董候选人名单中将洪乐平排除。2011年2月“污 点独董门”事件再升级。处于舆论漩涡的污点独董洪乐平再次辞职东信和平、深泰公司独董职务。
在资本市场“游刃有余”多年的洪乐平,本可以堂而皇之地坐上江钻股份独董之位,顺理成章地左右逢源、左顾右盼一番。但“暴风雨”来得如此迅猛,洪乐平不得已放弃了所有的独立董事职位,现在应该是躲到一边懊悔不止,懊悔怎不多准备一件隐身衣了。
“污点独董门”事件之所以引发了猛烈的抨击,实质上是它触动了大家公认的诚信的道德底线,通过历履历造假获取令人羡慕的职位,与唐骏先生的学历门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
洪乐平不顾自身污点勇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董,背后的利益链也不难洞穿。独董本身并不能赚大钱,但由于其可以做到独而不懂,或者懂而不独,甚至尸位素餐,每年轻松捞几万元,这似乎是天上掉馅饼,并且多担任几家公司的独董就可以积少成多。但洪乐平们的眼光远不止此,独董一般由社会名流、知名学者兼任,它是一种社会身份的象征,借此可以广交人脉,可以高瞻远瞩,从而更加游刃有余,给个人及所在企业带来深远影响。对上市公司来说,有广泛人缘、有一定专业素质的独董是格外受欢迎的。
正是受这背后的利益诱惑,洪乐平及背后的推动者才不惜铤而走险。在洪乐平隐瞒履历曝光后,还有上市公司全力掩护,也说明其背后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
为什么有如此学问造诣的洪乐平敢大胆妄为,为什么某些上市公司也敢顶风掩护,无非是违法成本太低。
对洪乐平本人,只是辞去几家公司独董,未受到实质性处罚,拍拍屁股就没事了。有关专家认为,这似乎太轻描淡写,监管层不能停留在只是劝其离职,还应该加以更加严厉的处罚和处分,譬如公开道歉、市场禁入、罚款等等违法违规的制裁措施,同时,加强对独董监管;对于食言的上市公司,对于信披违规的上市公司应该彻查,仅仅停留在加以澄清是远远不够的,要区分是知情不报还是报而不知两种情形,对存在沆瀣一气的,更应该不留情面;对于那些负有失职责任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监管部门等,均应该给于相应的处分和处罚;对于股民颜红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壮举则应给予鼓励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