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与DPO有几个主要区别:
第一,IPO 的销售过程受多重监管,而DPO的销售则无人监管。对典型的IPO来讲,股票经纪人通过电话向其客户介绍和推销IPO,并确认他们的宣传和销售都符合其所在经纪公司的有关规定。而该经纪公司根据NASD和SEC的要求制定了销售规定。整个销售过程被严格控制(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你与经纪人通电话时,对方会提醒你说所有的谈话内容都被录音或者有人监听电话)。
第二,IPO 是通过承销商来销售的,由承销商(经纪机构)从公司手中买入一部分股票,然后再零销给公众投资者,并大多在每一笔销售中赚取佣金。因此,公司与真正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很少打交道。
而对DPO来说,股票发售是由公司来完成。这个过程也是靠公司管理人的道德和良心来完成的。有些铤而走险的企业家在发售股票的过程中可能会违反各种证券法规。自然他也会受到处罚和制裁。他们如果被证明在DPO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也会被处以罚金甚至监禁。从这一方面看, DPO的前景有点不明朗。
在DPO中,公司的领导和董事与准股东们有了直接联系。公司的领导和董事与整个销售过程密切相关。从确定和评价投资群体到开始和结束发售,并且要确认所有认购的资金已经过户,且股权证书已经发放给了所有股东。
想在不借助承销商的情况下独立进行DPO的公司,对于以下几个方面还应慎重考虑:
(1)公司如何来确定准股东的名单?
(2)公司的产品或财务是否使得公司在公众投资者中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
(3)公司将指派谁来具体处理全过程。
(4)公司将怎样向外界说,它将发售新股?
(5)股票定价是否合理?
这些问题基本上能够判断公司是否会达到发行新股的条件和要求。而在IPO中,由承销商来对这项业务进行多方面评估,并有法律顾问及会计师的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