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交易概论
商品期货交易的产生和发展槪况
期货合约(交易),按照合约中标的物的性质可分为:(实物)商品期货合约(交易)、金融商品期货合约(交易)两大类。本章介绍(实物)商品期货的相关内容。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的方式也在不断发展。从最简单的物物交换到现货交易,中间经过现货远期合约交易,最后发展到期货交易这种特殊的、高级的商品交换方式。现代商品期货交易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完善和健全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
商品期货交易发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的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那时已有商品期货性质的交易活动。在农产品收获前,城市商人往往先向农预购农产品,等到收割完成后,农民才交付产品。这是最原始的“先买后卖”交割的商品期货交易。
随着各地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和现代城市的兴起,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逐步发展为专业的中心市场交易。公元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正式规定允许外国商人到英国参加季节性的交易会(TradeFurs),这是商品交易国际化的第一步。1570年伦敦开设第一家皇家交易所,从事商品现货交易和先签合同后交割的商品期货交易,这是近代商品交易所的雏形。
1730年,日本大阪也创办了第一家“米交场(OsakeRiceExchange)”,进行大米期货交易。同时,荷兰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谷物交易所,比利时的安特卫普也开设了咖啡期货市场。以上这些早期的商品交易所的交易条例和商品期货合约的内容与现代商品期货交易所相似。
19世纪以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的发展速度和交易规模均超过了其他国家。第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BoardofTrade,缩写为CBOT),是由82位商人在1848年发起组建的。该交易所当时主要进行谷物的期货交易。后来,期货交易中心逐渐转移到纽约。
著名的伦敦金属交易所于1877年成立。随后,在巴黎、意大利、比利时等西欧地区和日本、东南亚地区也相继成立了商品交易所。
19世纪50年代之前,大多数商品交易所开展的交易主要是“远期合约交易”,目的还是到期“交收实货”,还是属于“现货交易”,还没有演变发展为“期货合约”的交易。
自从1851年3月13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签订第一份玉米远期合约交易(数量为3000蒲式耳,交货期为当年6月份,价格为每蒲式耳低于3月13日当地玉米市价1美分)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现货交易的基础逐渐稳固和扩展。
大约在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出现了“现代标准化的商品期货合约”的交易。这种商品期货交易不再是以到期交收实货为目的,而是标准化商品期货合约本身的买卖,以及合约到期前的不断被转让。这时,除了联系实货的交易者以外,又有一种不联系实货的投机者参与商品期货交易。至此,期货交易的性质已发生了质的变化。
现在,各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是十分广泛的。包括农产品和金属产品、非金属产品,如小麦、玉米、大豆、棉花、原糖、咖啡、可可、铜、铝、锌、白银、黄金、天然橡胶、石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