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的开盘价、收盘价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集合竟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新上市合约的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统分别将所有有效的买入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接下来,交易系统依次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则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取整;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
成交价的确定方式是,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在国际市场上有一些合约是采用现货指数收盘价作最后结算价的。但由于现货指数收盘价很容易受到操纵,因此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国际市场上大部分股指期货合约都采用一段时间的平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