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指令
在国际期货市场上,期货交易指令的种类很多,各种类型指令的作用不同。而中国期货市场只允许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两种类型。
限价指令是按特定价格买卖的交易指令。限价指令对交易价格要求明确,但能否执行取决于指令有效期内价格的变动。如没有触及限价水平,该指令就没有机会执行。如填写一个指令,“卖出限价为2188元/吨的2009年5月大豆合约10手”,那么,当市场的交易价格高于2188元/吨的时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买入的价格一定是等于或高于2188元吨。在限价指令下达后,没有成交或只有部分成交,此时,有权下达取消指令,使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失效或部分失效。如下达限价指令“ 卖出限价为2188元/吨的2009年5月大豆合约10手"后,只成交了5手,这时,可以下达取消指令。撇单后,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5手就不会成交了。
在中国设计的股指期货中,股指期货交易中接受三种指令一市价指令, 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①市价指令: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尽可能以市场最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它的特点是如果成交,一定是客户的预期价格更好。
③取消指令:指客户将之前下过的某-指令取消的指令。如果在取消指令生效之前,前一指令已经成交,则称为取消不及,客户必须接受成交结果。如果部分成交,则可将还未成交的剩余部分撤销。
还有一种国际期货市场可用但在中国不能用的交易指。申令一止损指令。它是一种防止交易亏损扩大的措施,当交易者持有的期货合约发生亏损时,为了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交易者可以预先设定一个价位,当市场价格达到这个价位时止损指令立即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