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即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将视为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相关行业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民间金融实现规范化,进而合法化,是政策方向调整的标志性事件。它对于以“钱来钱网”为首的第三方P2P民间借贷平台而言,也具有转折性的意义。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状态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但是,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岔子,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如果你手上有资金,又有人向你借钱救急,为了资金安全,一定要注意合理规避风险。
一个深谙民间借贷之道的金融抱客提醒放贷者,一定要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比如:
(1)办厂(产品销路好)、经商(生意兴隆)的个体户以及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人。
(2)对于那些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人,就要细思量是否与他发生借贷关系,只有在对他所经营项目进行分析认为有较大的盈利可能性时,才能放贷。
(3)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赌徒),因为这种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4)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其借贷关系无效。这种“表面上很安全,其实风险很大”的借贷一定不要参与。
对于贷款人,风险在于借款人有无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对于借款人,风险在于借款所产生的收益是否能覆盖贷款利息支出或预期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实现。关于利率,借贷双方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约定,国家也对此有法律法规来调整。目前国内借贷公司很多,鱼龙混杂,如果没有找到好的公司,可能投入的钱根本就收不回来。没有任何的监管机构,只靠双方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