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证金要求不同。
普通证券交易在买入的时候,必须先存入足额的资金,比如说,你要买1万元的股票,那么,你的账户中必须有对应的1万元;卖出证券的话,也必须要有足额的证券,比如,你要卖出1万股股票,那么,此时你的账户中也必须有1万股股票才行。
而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 证金,就可以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空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人资金买人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
2.法律关系不同。
普通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如果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话,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就不仅仅是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
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
普通证券交易,风险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所以,投资者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有持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者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承担风险的就不仅仅是自己,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因为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投资者选择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证券交易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