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自有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我国《公 司法》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国的公可是企业法人。
2.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股东在出资后,其出资的财产所有权即转移到公司,构成公司的财产,公司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个人财产是相互分离的。
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在自主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就是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比如,某个股东出资100万元,即使公司资不抵债,这个股东最多是把投入的100万元亏光,而不会连带其个人资产。这是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最大区别。
4.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5.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立。
6.公司股东要重复纳税。公司每年的利润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公司将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比如,某公司的年度利润为100万元,按照目前的税率25%,公司要缴纳25万元的公司所得税:如果公司将剩余75万元的利润分配给股东,则股东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还要纳税15万元个人所得税,股东实际只能分得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