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基金类型
根据资金来源和投资目标不同,可以将风险投资基金分成明显不同的几种类型,分别为独立风险资本(Independent Venture Capital,IVC)、公司风险资本(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CVC)、政府风险资本(Government Sponsored Venture Capital,GVC)和银行风险资本(Bank Venture Captai,BVC)。此处风险资本指风险投资基金,是资本形态。后三种风险资本统称为附属风险资本(Captive Venture Capital)。专门以基金为投资标的的基金,称为风险投资母基金(Fundof Fund,FOF)。
独立风险投资基金
独立风险投资基金与附属风险投资基金的最主要区别是投资目标和资金来源。独立风险投资基金唯一的投资目标,就是为投资人获利。附属风险投资基金通常在获利之外,还兼有其他投资目标,例如:政府风险投资基金有促进社会创新、活跃经济发展的目标,公司风险投资基金有为公司提供创新试验产品的目标等。投资获利是金融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因此,独立风险投资基金也称为市场化运行风险投资基金。市场上大多数风险投资基金为独立风险投资基金,如果没有特别指出,风险投资基金即指独立风险投资基金。附属风险投资基金也有投资获利要求,但同时又兼备其他投资目标。所谓独立,指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不依附于任何投资人,不服从任何投资人的个体目标。
一般情况下,独立风险投资基金由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募集工作。附属风险投资基金通常由主要投资人出资设立。在募集过程中,不限定募集对象,即不限定投资者身份。只要愿意遵守融资过程中的协议(合伙人协议),按照要求出资,并且对于投资基金不提出获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标要求,即可作为募集对象。非限定性资金来源是对投资目标独立的保障。将来自于不同渠道的资本汇集到一起,很难将盈利之外的目标融合到一起。
在独立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行过程中,风险投资管理公司起到关键性作用。管理公司联结各个独立的投资人和投资标的企业,负责完成从基金设立到退出的整个循环过程中的各项活动。根据合伙协议,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对于普通合伙人的活动不进行干涉。募集成功后,风险投资管理公司进行投资筛选、资产管理、退出并分配等活动。在对投资标的的投资期间,为了提高被投资企业价值,管理公司会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例如:帮助制定战略、招聘管理人员、提供社会网络支持等。一切活动的宗旨均为提高被投资企业价值,从而提高风险投资收益而服务。
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设立背景,不能作为判断风险投资基金是否独立的标准。例如:上海弘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其大股东为上海金晖控股集团,但弘晖投资公司募集的基金与上海金晖集团目标无关。根据上海弘晖的投资理念“坚持组合投资,分散投资”,并没有除了盈利之外的特定投资目标。从上海弘晖已经投资的案例来看,例如:“阳光焦化”“神农大丰”等,也并不存在投资目标的特定范围。又如:深圳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电广传媒上市公司,但达晨创投的投资目标与电广传媒业务基本无关,而是“致力于成为一家以人为本、值得信赖、受人尊重、基业长青的卓越企业,做中国企业家和投资人最值得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在帮助企业成长过程中获得投资回报,共同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