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企业,研发具有类似商品的特性,整个研发的过程中没用什么特别的东西。当然,也存在一些非同寻常的研发,但仅仅在少有的大型研究机构——诸如贝尔实验室、惠普、IBM、德州仪器公司、政府实验室和大学里,进行着这些重要的基础理论科学研究。而企业里的研发通常被定义为商业研发或者是应用型研发。比起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来,企业的研发实用性很强。
有一种非主流的观点主张把企业的研发职能作为商品生产的职能。人们更愿意相信,企业研发中存在的复杂现象是独特的。企业的管理者为了迎合大众,经常宣称自己的公司具有独特的技术,具有特殊的高技术人才,从而使人们相信独特的技术,特殊的高技术人才正是该企业与同行竞争的资本,是该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许多具有较高价值的高科技企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许多吹捧高科技企业的经纪公司也在夸大该企业具有的独特技术,尽管这并不真实。通常我们认为,具有独特技术的企业在短期领先市场其他竞争者更为合理。
研发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商品。有时候,企业研发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尽管企业之间产品的研发能力存在差距,但是这种差距很小。这些研发的差距看起来之所以不小,是因为进行相似研发的不同公司的产出结果,因公司的不同具有很大差异。
研发怎样才能具有商品性,研发的结果是独特的还是非商品化的?为什么某个公司具有产出效率很高的研发水准,而另外一个公司研发的产出效率却很低?如果说企业研发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商品,那么不同企业研发产出效率的巨大差异是如何产生的?不同企业的研发到底具有多么大的差异?这个答案能够用一个词来表达——营销。